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夏阳街道社区居委会经费管理规定

QF4010004-2021-002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21〕4号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2021.01.12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保障经费高效运行,发挥经费使用效益,对居委会经费按照“提前计划,规范使用,厉行节约,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结合街道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使用范围

(一)工作经费(包括办公经费7.5万元;自治金2.5万元)

1.基本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网络通信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业务所需的公用经费,。

2.活动经费:主要包括用于组织社区党建、文明建设、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健康卫生、公益项目活动等经常性工作和活动开展支出的费用。

3.其他经费:主要指志愿者补贴、楼组长补贴、社会捐赠捐助款,其他单位或个人慰问款、卫生清扫费等。

(二)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5万元)

 1、便民利民类:添置便民为民的工具、用品,印制服务民生的资料;举办医疗保健、法律咨询、家政服务、兴趣爱好等居民群众普遍欢迎的培训讲座;为特殊群体提供代理代办有关事务服务。

2、群众活动类: 开展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才艺展示、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主题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为群众性活动团队购置或租借必要的器材设备。

3、关爱帮扶类: 对老弱病残、下岗失业、鳏寡孤独等困难群体和因遭受意外、大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在现有救助政策保障下仍有较大困难的给予适当救助。

4、公益风尚类: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小区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扶持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5、居民群众迫切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

专项经费应定向用于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各类支出,不得用于财政资金已经核定的居民区办公开支、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其他津补贴、居委会硬件建设以及应由物业单位承担的费用等。

(三)无违居创建工作奖补经费

1、五违四必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库内存量)、违法经营、违法排污和违法居住整治及相关宣传,购买设备和工具等。

2、公共安全整治: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等检查和整治。

3、公共环境整治:宅前屋后、占公占道占绿及河道等整治。

4、生态项目修复:地坪平整、墙面粉刷、绿化种植和土地恢复等修复。

5、公益事业建设:文化、医疗、卫生及安全等公益性建设。

不得用于新增违法建筑拆除补偿;不得用于居委会办公室装修、办公设施建设和办公用品购置。

(四)以奖代拨经费

补充工作经费不足,范围同工作经费。

(五)条线下拨专项经费

按条线规定支出范围予以使用。

(六)历年结余

与工作经费、以奖代补支出范围一致。

二、使用程序

除水费、电费、网络通信费等公用事业费用及其他零星小额开支外,经费必须遵循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按实填报夏阳街道《预算资金用款申请表》,并附项目明细或方案。

(一)根据资金类型分类审核。

工作经费、无违居创建经费、以奖代补经费及其他无指定用途的奖补经费资金申请由社区自治办及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其中各类志愿者补贴由要求组织的科室负责审核;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由社区党建办及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其他条线下拨专项经费由下拨经费的条线科室及分管领导负责审核。

(二)根据资金额度分类申请、审批、使用。

1、单笔支出5000元以下,需填写资金申请表,按程序报街道社区自治办或其他职能科室、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2、单笔支出5000元(包含5000元)以上20000元(不含)以下,需填写资金申请表,按程序报街道社区自治办或其他职能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3、单笔支出20000元以上(包含20000元),由居委会提交主任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填写资金申请表,按程序报街道社区自治办或其他职能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4、5000元以上服务类项目需经居委会集体讨论、并采用比价等方式确定服务方。

三、相关费用标准

1、志愿者补贴每人每小时 10元(每天最多不超过80元);体制外人员值班费参照志愿者补贴发放标准;社区活动中涉及外聘劳务发生的费用中,理发、磨刀等属于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的,每人半天 50元;

2、楼组长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 720元,每季度经考核并公示后支付。

3、活动室志愿者补贴根据社区活动室规格、大小,按实际情况发放,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

四、经费使用要求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2、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社区居委会按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纳入街道财务室统一核算。

3、居委会各项经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年初预算管理,符合街道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按照青浦区公务卡支付目录使用公务卡。

4、社区经费所涉项目如为建设工程类,须按照街道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按审价结果支付;政府采购类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

5、原始凭证发票要求要素齐全:包括购货日期、购货单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购物清单等。现金报销单须以正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除对个人吊唁费、探病费及志愿者补贴外,一律不得使用自制凭证,公务卡签购单、发票需经办人签字确认;使用现金或者实物方式发放给个人的,必须提供会议签到单或人员签收单作为财务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

五、公开要求

1、居委会在发放各类志愿者津贴前,要将发放名单、发放依据、发放金额在居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居委会在重大节日帮扶发放慰问补贴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公示。

3、居委会在募集专项活动募捐款时,要在小区公示栏和居委会网站上及时将募捐款金额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居委会党建工作经费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每年在党员大会上公开通报一次。

六、附则

1、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本规定执行后,原《夏阳街道社区居委会有关经费使用暂行规定》(青夏街〔2017〕78号)同时废止。

3、本规定参照上级相关文件制定、执行过程如遇上级文件变动,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4、本规定由街道综发办负责解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夏阳街道办事处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