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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上海农交所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徐泾分中心的通知

QE5204000-2019-01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9〕51号

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9.07.03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行、阳光规范的交易管理机制,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75号)及《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浦区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委[2019]6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平台成立“上海农交所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徐泾分中心”。

特此通知。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