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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俞晓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QE5001000-2017-030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徐府发〔2017〕104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7.09.17
各基层单位:
经研究决定:
俞晓春同志任徐泾镇明珠路养护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