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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顾卫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5.14

索取号:QE5001000-2013-007 发文字号:徐府发(2013)32号  发文日期:2013-04-28

各基层单位:

  根据区编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镇财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的通知》(青编〔2012〕88号)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撤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管理事务中心(增挂社会救助管理所牌子)事业建制,其工作职能和人员编制划入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更名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增挂“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会救助管理所”的牌子。

  顾卫国同志任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沈志宏同志任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享受正科待遇);

  陈怡同志任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艳民同志任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建立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财政所:

  徐向明同志任镇财政所所长;

  范春峰同志任镇财政所副所长;

  程勇同志任镇财政所副所长。

  徐泾镇财经管理事务中心更名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增挂“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牌子,原增挂的统计站、内审中心牌子继续保留。

  朱文辉同志任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喻月亮同志任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

  丁呈祥同志任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

  原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社区管理事务中心(增挂社会救助管理所牌子)、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财经管理事务中心因机构撤并或更名,其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