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徐泾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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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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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8
索取号:QE5001000-2013-022 发文字号:徐府发(2013)83号 发文日期:2013-08-21
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的生态建设与管理,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生态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府发〔2013〕20号)的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徐泾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将原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的环境保护职能纳入其中。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品龙
副主任:马建国
成 员:朱浩磊、高永根、杨永江、顾慧荣、王建明(环保协管员)
附件:徐泾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职能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1日
徐泾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落实本辖区的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进工作。
3、制定并实施本辖区生态系列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做好本辖区的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4、参与审核本辖区城镇建设、经济发展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做好集镇工业区以及农村区域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本辖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生态创建项目的推进实施。
6、实施本辖区内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管理,并配合区环保局对上述工作进行监督、执法。
7、做好本辖区内环境风险源的管理及各种协调工作,并配合区环保局处理好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纠纷等工作,确保本辖区的环境安全。
8、按照全区生态环境安全的环境预警建设体系,做好辖区的环境监控站位建设。
9、组织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0、落实国家生态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区环保局布署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