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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构撤建及任职的通知

QE5001000-2016-012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6〕48号

2016.05.31

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动迁安置小区管理,经研究决定:
  一、撤销镇安置居住办公室,其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建立镇西郊二联安居管理办公室,钱维强同志任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朱国兴同志任副主任;
  三、建立镇振新迮庵安居管理办公室,张伟国同志任主任,张天虹同志任副主任;
  四、建立镇明珠家园安居管理办公室,赵双同志任主任,沈秋林同志任副主任;
  五、建立镇陆家角馨苑河畔家园安居管理办公室,卢建军同志兼任主任,金月红同志兼任副主任。
  特此通知。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