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撤建及任职的通知
QE5001000-2016-012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6〕48号
无
2016.05.31
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动迁安置小区管理,经研究决定:
一、撤销镇安置居住办公室,其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建立镇西郊二联安居管理办公室,钱维强同志任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朱国兴同志任副主任;
三、建立镇振新迮庵安居管理办公室,张伟国同志任主任,张天虹同志任副主任;
四、建立镇明珠家园安居管理办公室,赵双同志任主任,沈秋林同志任副主任;
五、建立镇陆家角馨苑河畔家园安居管理办公室,卢建军同志兼任主任,金月红同志兼任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动迁安置小区管理,经研究决定:
一、撤销镇安置居住办公室,其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建立镇西郊二联安居管理办公室,钱维强同志任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朱国兴同志任副主任;
三、建立镇振新迮庵安居管理办公室,张伟国同志任主任,张天虹同志任副主任;
四、建立镇明珠家园安居管理办公室,赵双同志任主任,沈秋林同志任副主任;
五、建立镇陆家角馨苑河畔家园安居管理办公室,卢建军同志兼任主任,金月红同志兼任副主任。
特此通知。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