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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振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E5001000-2018-018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8〕41号

2018.04.26

各基层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振国同志任徐泾镇法制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斌同志任徐泾镇社区保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袁丹凤同志徐泾镇宅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

特此通知。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