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徐泾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QE5001000-2018-021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8〕46号
无
2018.06.12
各基层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青浦区环境保护局下发《关于印发青浦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的通知》(青环保〔2018〕10号),成立了区普查办。按照《关于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污普〔2018〕8号)和上下对应的原则,并结合本镇实际,决定成立徐泾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普查办是徐泾镇实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办为临时机构,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镇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区普查办要求,组织实施本镇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配合区环保局开发相关软件和数据库的建设。
(三)负责本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
(四)配合区普查办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应用。
(五)负责本镇污染源普查联络、宣传等工作,组织动员各村居、工业地块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六)承担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普查办人员组成
主 任:潘恩华 镇 长
副主任:汪 清 副镇长
陆 辉 副镇长
成 员:沈 睿 规保办
徐向明 经发办
丁永文 城 管
唐越峰 安管中心
凌建平 市场监督
曹春华 徐泾居委会
陈彩银 龙阳居委会
马德龙 京华居委会
潘自敏 宅东居委会
王振华 蟠龙居委会
韩益民 前明村
吴永芳 金云村
金卫东 联民村
方 铭 光联村
孟燕萍 民主村
杜光明 二联村
沈海波 金联村
杨 明 迮庵村
曹志明 陆家角村
孙建平 西郊开发总公司
薛云逸 西郊经济城
孙 健 楼宇公司
刘爱民 资产公司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