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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E5001000-2019-07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徐府发〔2019〕19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9.04.02
各基层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均同志任青浦区徐泾镇社区保安大队常务副队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叶均同志的任职时间从 2019年3月18日 起算。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