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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泾镇宣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QE5304000-2017-001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7〕111号

2017.09.29

各基层单位:
  为加强全镇宣传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促进各项宣传工作高效、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徐泾镇财务相关制度,结合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原则
  宣传经费使用应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归口管理”的原则,做到规范、合理、高效。时间界限原则上不跨年,做到当年经费,当年使用。
  二、宣传经费范围
  各单位宣传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户外公益广告费。主要用于在全镇主要道路、商业网点、公交站点等设置的高炮、大型公益喷绘、电子显示屏、围挡宣传版面、墙画、灯箱广告以及其他各类户外公益宣传阵地。
  2、社会媒体宣传费。主要用于在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对本单位特色工作和重大活动的专版宣传;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片拍摄。
  3、宣传学习资料费。主要用于各单位对政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活动的开展制作的宣传折页、横幅、海报等各类印刷品。
  4、宣传物品制作费。主要用于各单位配合各类宣传活动制作的宣传品。
  5、宣传队伍建设费。主要用于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和先进模范来本单位作专题讲座等培训费用。
  6、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安排的其他专项宣传活动费用。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预算编制
  根据镇党委、政府对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门工作目标,每年由各部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将宣传经费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单列,按照财务部门要求细化预算,不得随意虚列开支。经批准的项目支出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突破年初预算的,按规范在年中追加预算中调整。
  2、预算执行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标和流程要求执行经费预算,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超规格采购。对于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执行相应招投标程序,对于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做好内部比价等内控规范。
  3、分类管理
  (1)户外公益广告,需填写《徐泾镇户外公益广告制作申请表》,经申请单位负责人、文明办负责人签字确认,申请部门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镇文明办留档,费用在各单位全年预算经费中支出。
  (2)社会媒体专版宣传、专题宣传片,报分管领导审批并经镇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委托制作与拍摄,费用在各单位全年预算经费中支出。
  (3)宣传资料费、宣传物品制作费、宣传队伍建设费在各单位全年预算经费中支出。其中:培训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徐泾镇人民政府财务收支管理办法》执行。
  (4)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安排的其他专项宣传活动费用,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4、物资管理
  涉及物资类项目,比如宣传品的制作等,原则上全年一次性采购。严格按照物资管理要求,做好出入库台账管理,做好入库、出库的记录,并有领用人、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

 

附件:1.徐泾镇户外公益广告制作申请表
      2.宣传品出入库登记表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