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居)开展资产财务审计的通知
QE5304000-2015-004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5〕49号
无
2015.06.30
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青府办发(2014)34号《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围绕本镇资产和财务管理以及经济活动这条主线,加强审计监督,服务于经济建设,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本镇目前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展资产及财务管理情况审计。
为加强领导,顺利开展此项工作,镇政府成立此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王永根同志任组长,李文明、金彩弟、徐文芳同志任副组长,沈激、唐越峰、崔卫琪、朱文辉、徐向明等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文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呈祥同志任副主任。
一、审计工作目标
本次审计围绕以被审计单位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的执行为基础,以摸清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经济活动的管理水平为目的。
二、审计内容
1.预算管理情况。
重点审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调整的规范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一是审查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各类收支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二是审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是否严格按预算项目执行;经费支出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以拨代支、宕存往来、虚列支出等情况;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和改变预算资金用途等情况。
2.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重点审查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3.资产使用管理情况。
一是关注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审查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单位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检查手续是否齐全,财政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产权归属是否明晰,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评估、报批、核销,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现象。通过审计,揭示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资产权属不清晰,资产处置审批、核销不规范,集体资产流失或损失浪费,违规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4.资产、负债、损益及资产质量情况。重点核实财务报表编制范围的正确性,以及集体经济收入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审查集体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不良资产的变化情况,关注对外担保、待决诉讼等事项导致的潜在损失。
三、审计重点
1.审查事业发展情况,重点围绕审计年度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效果,结合上级部门、条线考核评比情况。
2.审查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其预算编制完整性、执行的严肃性等方面内容。
3.审查审计年度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工程是否按照预期的进度推进,操作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4.审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关注重点项目中大额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请款手续是否合规,程序是否合法。
5.审查集体资产的管理、经营情况,重点关注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处置是否合规、合法。
四、审计时间安排及要求
1、时间安排
本次审计时间拟定从2015年6月—2015年12月。
第一阶段:对各村(居)开展审计。
第二阶段:对各镇属企业开展审计。
第三阶段:对各事业单位、机关科室开展审计 。
2、要求: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资产及财务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要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协调管理。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并根据审计内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及时报送审计所需要相关材料,不得隐瞒,转移,确保本次审计有序顺利进行。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