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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春节前车辆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1.30

索取号:QE5317000-2013-001 发文字号:徐府发(2013)4号  发文日期:2013-01-25

各村、居、公司、企事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

  2013年春运将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本区道路安全畅通,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返程、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2]4053号)精神,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通知》(公交管[2013]11号)要求和市交警总队具体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开展车辆安全检查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月3日。

  二、检查范围

  辖区范围内单位拥有的公务车辆。

  三、检查内容

  (一)定期检验核查。主要核查车辆检验有效期。

  (二)外观检查。主要检查电器及其线束、风窗玻璃、前照灯、制动灯、雾灯、轮胎及螺栓、灭火器、安全出口及击碎玻璃专用锤;货运车、挂车还须检查防撞装置和反光标识。

  (三)动态检验。主要检查制动低气压报警装置、点制动跑偏、制动效果。

  (四)底盘检查。主要检查转向各部件、制动管路是否漏气、漏油、老化。

  (五)重点项目。对车辆轮胎、燃料管路、电器线束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防因车辆爆胎、自然等事故发生;检查企业内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生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四、检查方法

  自查。各车辆单位按上述要求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自查,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车辆,必须进行修复或调整,隐患未消除的严禁上路行驶。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将本次检查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传达至本辖区有关单位,督促其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和自查工作,落实并组织好安检人员进行检查,并填写好《车辆安全状况登记表》,于2013年2月3日之前上报到徐泾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徐泾交管站、联系电话:59767809)

  特此通知。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