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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泾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5.14

索取号:QE5315000-2013-001 发文字号:徐府发(2013)29号  发文日期:2013-05-13

镇有关职能部门、各村(居):

  《徐泾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2013年5月13日第4次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协作联动,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附件:徐泾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3年5月13日

徐泾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明确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根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本市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沪农委〔2013〕10号)的要求,并根据《青浦区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同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通知。

  一、工作目标

  青浦是全市打击非法捕捞的重点区,徐泾镇水域面积较少,鱼资源有限,渔民生产作业比较困难。虽然经过河道整治,水域生态环境有所好转,但没有得到完全改善,因此要借这次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契机,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着眼当前、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取缔、收缴非法捕捞作业渔具,加强来沪人员和本市居民(农民)以及外来船舶非法捕捞的综合管理,依法整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我镇渔(居)民的正常生产作业,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是今年区政府的实事工程之一,是一项综合性的重要工作,镇政府将成立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李雪峰副镇长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派出所、保安大队、水务所为行动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组在农业服务中心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的沟通联系,组织协调联合执法的组织推进,督导检查,考核等事宜,及时收集、汇总、梳理工作材料向领导汇报,同时向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重点水域

  我镇河道分为区级、镇级、村级三级管理河道,这次重点整治水域:

  1、区级河道淀浦河。淀浦河是区级河道的重点水域,我镇要协助区打击非法捕捞行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2、镇级河道有东向阳河、西向阳河、潘龙江、徐泾港,是这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水域。

  3、村级河道主要有前明村张浦泾江。个人私自拦网养鱼,影响航行,影响保洁,特别影响防汛。

  4、各小区内的景观河道。

  (二)突出重点时间段

  打击非法捕捞行动是一项常年工作,但要突出重点阶段,特别是每年的2月16日—5月16日是本市内陆水域的禁渔期,在这段时间里要严厉查处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作业的行为。

  (三)打击重点非法捕捞方式

  这次全面打击非法捕捞行动,重点打击电捕鱼、毒鱼以及有组织、团伙化(几个人一起)联合非法捕鱼。

  (四)严查重点怀疑船只和人

  重点怀疑对象主要是(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三无船舶和人员。

  (五)重点打击对象

  此次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要以理服人、以法治人、以情动人,对初次非法捕捞情节较轻,认识态度较好,保证今后不犯的要政策引导,教育为主,宽大处理。对团伙作案,采用毒鱼等方式非法捕捞的,经教育态度恶劣,不思悔改,对立对抗的要依法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

  四、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行动区里自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11月25日止,为期10个月。结合我镇实际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计划,宣传阶段(5月1日前)

  1、开展调查,制定计划。主要对全镇进行排摸调查,认真分析形势,确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

  2.舆论宣传,正确引导。通过发放《告渔民书》、《告全镇居民书》、在重点水域设置有关非法捕捞宣传告示牌,邀请徐泾报、文广中心加强宣传,深入一线执法现场采访报道等方式不断加大针对非法捕捞查处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任务落实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8月31日)

  1.集中整治以重点水域为主电捕鱼非法捕捞行为。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通过群防群治,建立和完善发现、举报、查处机制,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镇联防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镇河道定期检查,另外联防小组不定期到村(居)河道检查。

  2.集中整治非法捕捞人员聚居地区。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来沪人员非法捕捞人员聚居地区及场所进行全面排摸、执法检查,压减来沪人员从事非法捕捞的违法空间。

  3.加强查处非法捕捞行为的行刑衔接工作。筛选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适时推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追究工作。

  4.加强宣传和研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形成和传播正能量。同时要加强对专业渔民转产专业政策的研讨,切实解决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三)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11月25日)

  1.加强经验总结。对前阶段整治工作进行回顾、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重点。

  2.建立长效机制。与综治办、公安、水务所等相关部门建立长期的联勤联动机制。

  3.加强“回头看”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水域反复查、查反复,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

  4.认真谋划2014年工作。总结2013年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成功经验,完善打击非法捕捞长效管理机制,谋划好新年度工作,巩固工作成效。

  五、协调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政府系统工程,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农业服务中心重点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加强本镇渔业管理工作,提高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范化水平,落实捕捞许可签发人制度,协助区渔政管理部门开展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传达上级领导指示精神,联络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及各村(居)掌握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及时向上级汇报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

  综治办主要负责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保安大队主要负责日常巡查,重点是镇级河道的重点水域。

  派出所主要加强来沪人员的管理,对在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中妨害、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打击。

  水务所主要负责查处河道、景观水域、非渔业水域内占用河道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参与配合打击非法捕捞整治。

  各村(居)主要负责本地区河道的检查,配合做好打击非法捕捞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