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泾镇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QE5303000-2017-001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7〕52号
无
2017.06.16
各基层单位:
为遏制并惩处商业办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违法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沪建房管联〔2017〕400号文件和《青浦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精神要求,制定本镇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徐泾镇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潘恩华任组长,副镇长陆辉、西虹桥公司副总经理郭连江任副组长,规保办、房管所、综治办、城管中队、规土所、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西虹桥社管中心、党政办、市场监管所、西虹桥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并配合区相关部门对本镇商业办公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睿兼任主任,张德清、李伟兼任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规保办:负责配合区相关部门对本镇范围内(含西虹桥地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总牵头,并重点组织对本镇已售、在售项目的排查、梳理、检查和宣传告知等工作,并配合区建管委等有关部门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规土所:负责本镇商业办公项目的规划土地情况的梳理,配合区规土局对违反规划法等有关行为的查处。
房管所:负责配合规保办对本镇已售、在售项目的排查、梳理、检查和宣传告知等工作。
西虹桥规建部:配合徐泾镇对区域内已批、在建、竣工项目开展全面梳理,并配合区建管委等有关部门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市场监管所:配合区局开展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发布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西虹桥社管中心:负责西虹桥地区协调维稳工作。
综治办:牵头协调、依法处置涉稳相关事宜。对居住在商业办公用房内的业主禁止办理居住证。
信访办:负责日常接待和解释疏导工作。
党政办:负责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开展商业办公项目的违法搭建、破坏承重结构、擅自改动排水设施等的查处。
司法所:配合信访办开展日常接待和解释疏导工作,并引导业主和开发商依法维权。
派出所: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执法保障,对维稳过程中发生的涉稳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对网上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
由规保办牵头,西虹桥规建部、规土所、房管所组成专班,开展全镇商业办公项目的排查,建立已批未建、在建未售、已售未交付、已交付入住等四种类型台账,并分别制定“一楼一档”、“一楼一方案”。同时摸清并建立购置、入住人员的个人信息台账。
(二)告知并督促开发商自行整改
1.发放告知书。向开发商告知住建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和《青浦区政府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2.督促开发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和信访维稳工作,每个项目均应设立接待站,积极稳妥地做好业主的接待、解释和处置工作,并于2017年7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上报镇工作小组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
3.督促开发商要书面告知已入住的业主不得在人口户籍、入学、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参照住房执行。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在房屋登记时予以注记,限制交易。
4.告知开发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自查整改的,或自查整改不到位,将立案严肃查处。
(三)信访维稳和舆情管控
1.信访办要落实专人做好联合信访接待解释工作,要加强信息的研判预警,依法妥善处置因清理整顿工作引发的涉众型群体矛盾纠纷。
2.宣传媒体要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镇工作小组和区新闻办报告。
3.畅通信息渠道,规保办负责向区房管局通报信息,每日一报,无事“零”报告。
为遏制并惩处商业办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违法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沪建房管联〔2017〕400号文件和《青浦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精神要求,制定本镇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徐泾镇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潘恩华任组长,副镇长陆辉、西虹桥公司副总经理郭连江任副组长,规保办、房管所、综治办、城管中队、规土所、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西虹桥社管中心、党政办、市场监管所、西虹桥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并配合区相关部门对本镇商业办公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睿兼任主任,张德清、李伟兼任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规保办:负责配合区相关部门对本镇范围内(含西虹桥地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总牵头,并重点组织对本镇已售、在售项目的排查、梳理、检查和宣传告知等工作,并配合区建管委等有关部门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规土所:负责本镇商业办公项目的规划土地情况的梳理,配合区规土局对违反规划法等有关行为的查处。
房管所:负责配合规保办对本镇已售、在售项目的排查、梳理、检查和宣传告知等工作。
西虹桥规建部:配合徐泾镇对区域内已批、在建、竣工项目开展全面梳理,并配合区建管委等有关部门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市场监管所:配合区局开展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发布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西虹桥社管中心:负责西虹桥地区协调维稳工作。
综治办:牵头协调、依法处置涉稳相关事宜。对居住在商业办公用房内的业主禁止办理居住证。
信访办:负责日常接待和解释疏导工作。
党政办:负责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开展商业办公项目的违法搭建、破坏承重结构、擅自改动排水设施等的查处。
司法所:配合信访办开展日常接待和解释疏导工作,并引导业主和开发商依法维权。
派出所: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执法保障,对维稳过程中发生的涉稳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对网上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
由规保办牵头,西虹桥规建部、规土所、房管所组成专班,开展全镇商业办公项目的排查,建立已批未建、在建未售、已售未交付、已交付入住等四种类型台账,并分别制定“一楼一档”、“一楼一方案”。同时摸清并建立购置、入住人员的个人信息台账。
(二)告知并督促开发商自行整改
1.发放告知书。向开发商告知住建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和《青浦区政府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2.督促开发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和信访维稳工作,每个项目均应设立接待站,积极稳妥地做好业主的接待、解释和处置工作,并于2017年7月15日之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上报镇工作小组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
3.督促开发商要书面告知已入住的业主不得在人口户籍、入学、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参照住房执行。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在房屋登记时予以注记,限制交易。
4.告知开发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自查整改的,或自查整改不到位,将立案严肃查处。
(三)信访维稳和舆情管控
1.信访办要落实专人做好联合信访接待解释工作,要加强信息的研判预警,依法妥善处置因清理整顿工作引发的涉众型群体矛盾纠纷。
2.宣传媒体要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镇工作小组和区新闻办报告。
3.畅通信息渠道,规保办负责向区房管局通报信息,每日一报,无事“零”报告。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