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徐泾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实施办法
QE5305000-2017-002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7]144号
无
2017.11.27
各村、涉农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安居办:
根据《徐泾镇2017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全镇上下工作积极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根据徐泾镇“五违四必”整治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实现全镇面上“五违”问题基本消除,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原则。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评分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力求公正。
(二)严谨、规范、高效原则。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实施 考核,严格考核纪律,规范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时效。
三、考核对象
全镇范围内28个村(居)委会、安居办
四、考核期限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考核内容
依据各村居实际工作量,社区管理难度以及五违并举、国家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复审、中小河道治理等方面 推进情况,对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居住、违法排污、违法用地、创全、创卫、河道治理等八个方面进行分类考核。 (详见附件)
六、考核方法
(一)分类考核
1、各村、涉农居委会;
2、社区居委会、安居办。
(二)百分制考核
本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对各村、涉农居委会考核评分,违法建筑拆除占30%其他方面各占 10%;对社区居委会、安居办考核评分,“五违四必”占50%, 创全、创卫各占25%。2017年11月底,由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考核。
七、奖励办法
(一)各村、涉农居委会
各村、涉农居委会考核奖金各为50万元(金联村、迮庵村、联民村各30万元),考核奖金的计算公式为:考核总金额乘以考核得分百分比。年底考核结束,以以奖代拨的方式拨付到各单位,对个人不予以奖励。
(二)社区居委会、安居办
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八、奖金用途
用于村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发生的小区整体环境整治和垃圾清理、清运,以及基础设施维修更新、民生实事等公共事务的费用。镇有关部门将采取专项检查的形式,对奖金使用情况予以审查,确保奖金专款专用。
本考核办法由徐泾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 2017年度徐泾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评分细则
2. 2017年度徐泾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评分细则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