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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本镇促进就业和劳资纠纷联动处置工作考核的通知

QE5307000-2019-01

主动公开

徐府发〔2019〕32号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2019.05.13

各村(居)委、公司:

为了明确各村(居)委、公司对促进就业工作的责任,努力扩大就业,充分发挥各村(居)委、公司在解决本镇失业、无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同时,为切实做好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化解工作,进一步增强村(居)委、公司在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置工作中的联动作用和职责。现就2019年本镇促进就业工作和劳资纠纷联动处置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就业工作

(一)、考核指标

1、新增就业岗位指标1500个;

2、职业技能培训480人,其中:中高层次培训300人,农民非农培训150人,创业培训30人。具体指标分解数和考核分值见附表。

(二)、考核统计

1、新增就业岗位凡从2019年元旦起,村(居)委、公司介绍推荐本镇劳动力到非集体出资的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劳动合同签订一年以上,方可计算新增就业岗位指标。

2、为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村(居)委、公司介绍推荐本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一人,在计算新增就业岗位指标时加倍计算。人员的认定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

3、统计时间:新增就业岗位从至止;职业技能培训从至止。

二、劳资纠纷镇、村(居)委、公司联动处置工作

(一)、各村(居)委、经济开发公司应当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会、人民调解、招商、安全、平安工作站长等成员组成的劳资纠纷处置工作小组。

(二)、应制订本单位劳资纠纷预防和应急处置办法,配合、协调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各类劳资纠纷矛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排摸、参与调查、跟踪发现本单位区域内及引进注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矛盾隐患,并及时发出预警、先期介入处置。

以上各项促进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劳资纠纷联动处置机制的执行情况,将按月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汇总后报镇政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新增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指标分解

2、村级组织绩效(就业、保障与农民培训)百分考核细则

徐泾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