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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泾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QE5304000-2020-02

主动公开

徐府〔2020〕45号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2020.06.02

各村(居)、镇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20〕3号)和《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青府发〔2020〕19号)要求,镇政府决定在2020年开展本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本镇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区域分布、城乡住房等基本情况,为制定和完善本镇人口与发展战略及政策体系,提高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完整的基础数据。

二、普查的内容和标准时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对象和方式

普查对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所有自然人,包括境外人士。

普查登记方式原则上采取电子化方式,由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登记普查对象信息。

四、普查时间节点

为确保普查顺利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至今年9月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进行普查宣传,选聘培训“两员”,绘制普查地图等。

2020年10月为普查清查摸底阶段。主要工作是普查员上门进行人员核实,基本信息采集以及填写户主姓名底册。

2020年11月至12月为普查正式登记阶段。主要工作是普查员根据摸底情况入户进行正式登记工作。

五、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每个家庭和每个人,尤其是徐泾人口总量规模大,外来流动人口比例高,“人户分离”、“职住分离”以及本镇居民集中居住现象非常普遍,调查环境复杂,入户调查难度大。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单位需明确分工、互相配合,认真做好本镇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徐泾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镇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人普办”)设在镇经管中心,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部门)职责如下:

镇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党群办负责人员借调及普查宣传工作;规土所负责提供普查地图划分所需资料、协助开展各普查区和和普查小区地图绘制;财政所负责普查经费保障;派出所负责户口整顿、提供户籍人口等基础资料、协助配合摸底和登记阶段相关工作、选派专职人员参加镇人普办工作;人口办负责提供来沪人员基础资料、协助配合摸底和登记阶段相关工作、选派专职人员参加镇人普办工作;规保办负责协助工地住宿人员摸底和登记工作;社发办负责提供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资料;房管所负责提供物业楼宇信息、负责动员和协调物业公司配合摸底和登记阶段相关工作、选派专职人员参加镇人普办工作;西虹桥社管中心负责协调进博期间登记工作;社区办负责协调各村、居(筹备组)、安居办开展普查工作;各村、居负责摸底和登记阶段具体工作,对于动迁集中安置小区,由户籍所在村、居负责小区内人员普查工作;安居办和社区居委会筹备组负责提供小区人员基础资料,协助相关村、居开展普查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六、普查经费

本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镇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七、普查具体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普查各项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工作的现象。

(三)加强宣传工作。党群办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报道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因地制宜,采用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要提高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在本次人口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的方式开展普查,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徐泾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