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7.01.26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xuj.shqp.gov.cn/gb/special/node_9928.ht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徐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9760234。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
2004年5月1日起
本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截至2016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目前,徐泾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主任及镇信息办相关人员组成,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途径。
徐泾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拓宽公开途径。
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利用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镇政府工作重点”、“ 镇政府重要会议的重要内容”,同时定期公开镇“财政收支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救助完成情况”、“实事项目”等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镇政府的信息内容。还及时公开了2016 年部门预算、2015 年部门决算和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各类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归档整理,为今后这项工作的长效管理形成完备的数据积累。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方面,除了利用镇政府门户网站,还不断加强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光联村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方便了基层群众对信息的获取。这些多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与途径,不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与实效,而且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到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6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业务工作类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当面申请16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4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都是征地拆迁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14件,占总数54%。
“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8%。
“信息不存在”2件,占总数8%。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3件,占总数11%。
“申请内容不明确”3件,占总数11%。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占总数8%。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镇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次,其中当面接待5次,咨询电话接听1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镇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其中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为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镇2016年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其它相关工作情况介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职能部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意识。有些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公开彻底,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在一定差距,有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准确、及时、完整。
二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要不断挖掘信息资源,提高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使信息公开工作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年1月1日
至
2016年12月31日
止。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0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0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6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16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6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6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3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3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1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3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