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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处理曝光 2022-06-30

各定点机构、参保人:

2021年3月,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反映,有多人持多张参保人的医保卡在青浦区华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频繁配药。我局接到举报后,经过初步核查,发现持卡人存在盗刷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的嫌疑,随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经公安部门审理查明,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陶伟光为非法牟利,多次使用其本人及其父亲陶金度、其前妻席华萍的医保卡,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阁分中心、长宁区北新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处谎称身体不适、需要服药,购买美多芭(多巴丝肼片)、迈之灵片、脑心通胶囊、胃苏颗粒、麝香保心丸、速效救心丸等药品,并出售给王玉东、范扣兄(另案处理),共计人民币8.3万余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陶伟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为维护社保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陶伟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二、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83,000元发还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陶伟光继续退赔。

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请各定点机构持续开展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宣传活动,杜绝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遇到疑似参保人盗刷医保卡的行为及时上报青浦医保局。


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