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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2.01.1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2021年,区医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于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打击骗保”等栏目累计发布信息154条,及时发布医保领域的信息动态,回应群众关切;在“机构职能”栏目主动公开区医保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信息;在“案例处理”栏目主动公开全年相关违规通报及行政处罚;在“部门预决算”栏目主动公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度决算、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等信息;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主动公开由我单位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件 。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区医保局规范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当面、信函、网上申请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形式要件不齐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对内容明确、要件齐全的,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报分管领导审批,填写《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表》,明确是否予以公开及理由,经保密分管领导和信息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核,并在法定答复期限届满前将告知书送交申请人。2021年区医保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本年度内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对定性为主动公开的,经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印发,对定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须说明理由,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印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无公文属性的文件进行梳理。实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资料定期报送制度、公文备案制度等,促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在微信平台开设“青浦医保”微信公众号,每周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对外发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根据要求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对目录中的一二级事项建立超链接,方便市民对公共信息的查询和获取。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1年,区医保局严格按照区府办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分管领导1名,确保人员配置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参加区府办、档案局、保密局联合开展的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制度、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还不够。

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积极改进,不断优化,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二是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专栏设置,细化信息公开分类,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畅通性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