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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3.01.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于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打击骗保”等栏目累计发布信息116条,及时发布医保领域的信息动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公开由我单位主办的人提案建议答复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医保局规范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2022年无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对定性为主动公开的,经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印发,对定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须说明理由,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印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无公文属性的文件进行梳理。实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资料定期报送制度、公文备案制度等,促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

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在微信平台开设“青浦医保”微信公众号,每周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对外发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区医保局严格按照区府办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分管领导1名,积极参与区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持续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强化监督保障,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开展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接下来本机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改进,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让公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重视新媒体的应用,充分利用好政务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互联网深度融合,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贯工作。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区医保局严格对照《2022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在严格遵循保密审查程序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限内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案例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等进行公示。

2.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丰富解读形式,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宣传册等形式对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综合减负等医保政策开展多元化解读。

3.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按照区府办要求做好区医保局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和重点业务板块内容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二)特色工作

2022年,区医保局联合定点医疗机构拍摄宣传短片《打击欺诈骗保——养老院医务室欺诈骗保案》,通过情景剧演绎的方式深化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意识。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