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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2025年青浦区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的通知

YB000000020250005

主动公开

青政务〔2025〕5号

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2025.03.0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医保局的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按照《2025年青浦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青医保〔2025〕3号)文件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印发《2025年青浦区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25年青浦区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


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2025年青浦区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目标

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

责任领导

责任

部门

完成时限

备注

1

加快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起草制定奋力推进《青浦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规划》(2026-2030年)

1.全面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各项目标任务方面取得新进展。

2.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1)前期研究阶段。组织开展前期研究,细化职责分工,形成“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5月份)

(2)规划编制阶段。明确规划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关键指标,形成《青浦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草案。(6月-8月)

(3)征求意见阶段。(9月)

(4)规划定稿阶段。(10月)

张明

办公室

全年


2

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建设

通过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新方法,探索基层党员发挥先锋先锋模范作用新途径。创建医保局党组党建“总品牌”,让机关党支部拥有一个有内涵有影响力的党建子品牌,形成“总品牌+子品牌”梯队序列,在全社会有效提升医保系统党建工作的显示度,为青浦区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1.制定工作方案草案。(2月底前)

2.开展“总品牌”征集。(3月底前)

3.完成初稿。(4月底前)

4.征求初稿意见建议。(5月中旬)

5.上报送审稿。(6月上旬前)

6.召开品牌发布会。(6月下旬)

7.推进实施。(7-10月)

 

张明

办公室

1月-10月


3

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医保事业的改革发展中,凝聚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以深化干部体制改革和培训干部队伍为抓手,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实施交流轮岗、完善考评机制等方式实现干部队伍素质更全面、结构更合理、效能更显著的行动目标。

 

1.形成行动计划草案。(2月底前)

2.征求意见建议。(4月底前)

3.拟定初稿。(5月中旬)

4.完成定稿。(6月中旬)

5.推进实施。(4月-11月)

 

杨惠芳

办公室

1月-11月


4

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聚焦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两个关键点,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全方位培育、引进和使用医疗保障人才。

 

1.形成行动计划草案。(2月底前)

2.征求意见建议。(4月底前)

3.拟定初稿。(5月中旬)

4.完成定稿。(6月中旬)

5.推进实施。(4月-11月)

杨惠芳

办公室

1月-11月


5

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要求,坚持以严的基调压实主体责任,以深化改革扎紧制度“笼子”。以过硬措施强化纪律建设,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积极构建更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环境。

 

1.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3月中旬前)

2.征求意见建议。(4月底前)

3.完成初稿。(5月上旬前)

4.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活动。(4月-11月)

 

张明

办公室

1月-11月


6

开展“强本领、勇担当、转作风、建新功”作风建设主题活动

 

为全面提升医保工作效能与服务质量,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整治,着力开展作风建设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党风廉政教育、行风政风教育、职业能力培训等方式途径,打造一支政治可靠、本领高强、作风过硬的医保铁军,为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1.形成行动计划草案。(2月底前)

2.征求意见建议。(4月上旬)

3.完成初稿。(5月中旬)

4.形成送审稿。(6月上旬)

5.推进实施。(3月下旬-10月下旬)

张明

办公室

1月-10月


7

提升全区参保工作质效

完成考核、管理、依托网格村居等制度,确保应保尽保、提高民生福祉。

 

1.做好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延长期内的参保工作。(2月)

2.做好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途参保工作。(3-10月)

3.做好2025年度脱保人员筛查及排摸工作。(全年)

4.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讲。(全年)

5.做好2026年度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11-12月)

 

杨惠芳

医保

中心

全年


8

持续深化医保码应用

对标激活率和结算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制定区定点医药机构深化医保码应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码应用水平

1.制定考核方案。(2月底前)

2.每月进行数据分析监测和现场检查。(全年)

3.每月通报医保码结算率考核结果。

4.年底将考核分数进行结果应用。(12月底前)

杨惠芳

医保

中心

全年


9

持续推进示范区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

配合市医保部门完成“医保钱包的测试、开发和上线推广。青浦与苏州职保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转账,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账至近亲属的医保钱包,实现近亲属之间跨省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

 

1.配合市医保部门完成“医保钱包”测试上线。(2月底前)

2.完成“医保钱包”居保参保缴费功能测试上线。(4月底前)

3.配合市医保部门完成试点医院使用医保钱包就医购药测试上线。(6月底前)

4.全面上线“医保钱包”,参保人使用“医保钱包”进行居保缴费和医保支付。(11月底前)

杨惠芳

医保

中心

1月-11月


10

推进长护险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为达到提升全区长护险服务质量的目标,制定长护险达标提质三年行动计划。

 

1.制定工作方案。(3月底前)

2.至6个街镇、18家长护险机构开展走访调研。(6月底前)

3.完成初稿。(8月中旬前)

4.上报送审稿。(10月中旬前)

 

张明

待遇科

1月-11月

列为2025年区人大常委会重点议题。

11

积极探索兜牢特殊困难群众救助托底保障工作

 

通过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基金等多层次保障体系的互补衔接,有效减轻特殊困难群体的看病就医负担

 

1.开展工作调研。(4月中旬前)

2.完成初稿。(5月中旬前)

3.形成送审稿。(6月中旬前)

4.以代表书面意见或委员提案等形式提交区“两会”。(7月份)

张明

待遇科

1

-7

用好免申即享平台,综合叠加医疗救助、大病医保、慈善基金等政策,确保特殊困难对象看得起病。

12

本区推进DIP(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实践与思考

探索DIP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促进DIP在本区的落地执行,进一步推进支付改革的深化。

 

1.收集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在DIP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4月底前)

2.针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5月中旬前)

3.形成送审稿。(6月中旬前)

 

张明

待遇科

1

-6


13

探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保总额预算整体打包管理工作

探索适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医保管理机制改革,发挥医保资源的导向作用,优化医疗集团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提高医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配合区卫健部门制定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医保总额预算整体打包付费方案;

在医保年初预算下达及年中调整时,联合卫健部门进行总额预算整体打包付费工作。

 

张明

待遇科

全年

市医保局年初预算下达和年中调整一般为5月、12月。

14

推动5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

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创新,支持产业生命周期良性循环发展,助力本区500亿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提质增效。

1.牵线对接市医保局价采处及药事所(联采办),协助推动第11批国家药品集采大会在我区举办。(6月底前后)

2.开展对药械企业的走访调研。(9月底前)

3.开展“医保-医企”面对面活动,邀请市局相关处室对企业进行相关政策宣讲培训。(10月底前)

4.配合区级产业主管部门,推动本区药械“创新产品”、“名优产品”纳入上海市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目录、医保目录、商保目录。(12月底前)

杨惠芳

监管科

全年

1.配合落实支持创新药械发展28条;2.配合推荐优质药品耗材进入医保目录、商业保险;3.配合区经委举办第11批药品集采大会。


15

“提升医保基金智能监管能级、确保安全合理使用”三年行动计划

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对监管制度流程进一步优化,对社会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查实的问题认真剖析整改,对性质恶劣的违纪违法人员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全面实现医保监管的“组织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效能到位”

1.制定年度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工作计划。(2月底前)

2.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方案。(3月底前)

3.对定点机构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培训。(3月底前)

4.完成第三方辅助检查机构的遴选签约。(3月底前)

5.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4月底前)

6.组织召开基金监管联席工作会议。(5月底前)

7.遴选区内医保、医疗、医药专家组成基金监管专家库。(6月底前)

8.组织定点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全年)

9.对定点机构开展医保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全年)

杨惠芳

监管科

全年


16

医疗保障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

结合《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举办医保政策法规专题讲座、开展“五进”(进党校、进机构、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医保政策法规宣传等系列活动,在全区营造自觉贯彻落实《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1.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3月上旬)

2.全区医保政策法规专题讲座。(3月上、中旬)

3.媒体宣传。(3月-5月)

4.医保政策法规 “五进”宣传。(3月-5月)

5.医保政策法规宣传相关征文、演讲、摄影比赛等。(5月-6月)

杨惠芳

办公室、各部门

1月-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