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关于2023年度单位决算的批复
YB000000120240010
主动公开
青医保〔2024〕10号
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2024.08.16
青浦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青浦区区本级部门决算批复暂行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单位报送的2023年度单位决算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20.6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521.98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2.58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合计1520.4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521.98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2.38万元。
三、请你单位结合今年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意见,在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对于各项收入支出及资产负债事项及时入账,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单位决算信息质量。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区部门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的要求,于收到本通知20日内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23年度单位决算。
附件:2023年度单位决算批复表
青浦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