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机构设置

主动公开

2023.09.14

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行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会务、接待、督查、信息、信访、史志、档案、宣传、政务公开、财务、资产、后勤管理。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拟订医疗保障政策相关实施办法。负责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对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医药价格政策,对医药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监测。负责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预算管理相关工作。

(三)基金监管科。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负责推进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推进落实阳光平台相关工作。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及参保人员遵守医保制度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上海市青浦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