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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23.09.14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第17号令)及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1.无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无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