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文书送达公告 2025-08-26
文书送达公告
经查,2025年05月09日09时13分在盈港路1555弄159号发现有擅自搭建建筑物的情况,当事人王连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千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已依法制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文书编号:沪青盈办责停限拆决字﹝2025﹞第020022号,附后)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