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文书送达公告
经查,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262弄9号206室有擅自搭建建(构)筑物的情况,当事人蒋珠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已制作《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权益提示函》,附后。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权益提示函》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