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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浦街道2017年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QZ3210000-2017-003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7〕34号

2017.08.1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部门):

为加快推进盈浦街道经济转型升级,切实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根据青府办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青浦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性计划目标及分解任务的通知》及青产调办〔20171号《关于青浦区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2017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要求,围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加强生态保护等目标,进一步加大“三高一低”企业关停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力度,逐步完善存量工业项目监管、评估、关停、收储、复垦、转型的制度体系,促进产业用地布局调整和产业能级优化提升。

二、工作目标

根据“青浦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本街道2017年产业结构调整面积考核指标为指标5家企业,占地面积 2.7公顷

三、主要措施

(一)工作机制

街道成立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发办、社区管理办、财政执行管理和监督办公室、规土所、人口办及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定期对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发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实施。

(二)职责分工

1、综发办: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年度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企业洽谈、督促企业关停、与区产调办联系沟通及有关资金申请。

2、社区管理办:对涉及土地减量化的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进行项目立项、在企业关停后根据土地减量化要求完成土地平整、复垦等工作。

3、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企业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促进劣势企业加快调整步伐。

4、人口办:结合人口调控和减量工作,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

5、规土所:负责对纳入年度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所在土地、厂房建筑性质和面积进行核定。

6、各村委会:结合减量化工作配合综发办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产业结构调整名单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市、区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及盈浦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盈浦街道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名录,每年从中确定本年度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名单,逐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名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实施动态管理。

(二)实施负面政策倒逼机制

1、对列入年度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名单的企业,自名单正式确定之日起,不再享受重点技改、锅炉改造、节能减排、促进就业等各项财政补贴政策,也不再申请上级部门相关扶持政策。

2、对列入年度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名单的企业,按照全市差别电价管理要求实施差别电价。

3、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名单的企业,加强监管,198区域工业企业停止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工商登记及名称变更等事项。承租土地性质为国有或集体出租土地的,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延长租赁协议,同时加强房屋及厂房出租管理,杜绝空闲集体用地及厂房低效再利用。

4、对列入年度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名单的企业,环保、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执法,从严查处。

(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

1、对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村,结合土地减量化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偿,提高各村主动参与配合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积极性。

2、有序引导198区域符合产业导向及准入标准的企业向104区块集中,并通过技术、设备等升级改造提高企业能级。鼓励支持专业机构和市场组织开展各类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引导被调整对象异地搬迁。

3、积极推进街道“城中村”改造区域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引导企业主动关停或搬迁。

(四)198区域完成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纳入用地减量化程序

198区域已完成关停的企业纳入工业用地减量化计划的,根据腾地企业的用地性质、建筑物(项目)审批手续及企业证照等完备性和合法性制定具体的分类补偿和奖励标准,有序推进企业用地清场、复垦和验收等工作。

(五)建立完善104区块、195地块企业调整后项目准入机制

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后企业“二次开发”、标准厂房出租及土地重新转让的,需经街道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杜绝土地被再次低效利用。

 

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1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