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浦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QZ3202000-2016-002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6〕68号
无
2016.11.22
各社区居委会、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盈浦街道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能力,探索和创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模式,根据《青浦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青卫计预防〔2016〕32号)文件精神,全区年内普遍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为此,依据“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依法管理”的原则,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区域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10月,本辖区常住人口数11.74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61万人,行政村(居)委会27个。
(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10月,街道共有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阳光心园)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社区精防医生2名,心理咨询师1名。
二、近三年街道精神卫生工作现况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了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分管主任任组长,街道社区服务办主任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党政办、平安办、派出所、财政执行管理与监督办公室、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或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设有部门联络员。各村、居委成立了精神卫生工作小组。
(二)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
街道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联防联控,发挥综合管理机制;以宣传培养为抓手,普及精神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全面促进社会公众对精神卫生知识的了解;严格按照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规范,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
至2016年10月,本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为2.275‰,检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为95.88%,检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为95.51%。检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为65.23%。
(三)典型经验和特色
1.重点建设精神康复咨询门诊,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开设了精神康复门诊,让更多的病人就近得到治疗、康复指导、心里咨询等服务,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治疗。14位免费服药患者得到了规范管理。
2.以项目为支撑,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与管理。制定下发了《盈浦街道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了有关奖惩措施。各村、居成立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摸小组26个,由居委干部、社区民警、村名小组长、乡村医生等成员组成,定期开展滚动排查排摸,切实做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早发现、早就诊、早诊断、早管理和早治疗”,降低危险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偏低。由于人口的大量导入,社会的歧视和偏见,家属和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和认知不足等原因,街道在册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仅为2.275‰,远低于4.5‰指标。
2.未设立精神门诊/心理咨询,村居精防干部、社区民警、康复管理员等流动性大,不能及时接受精神卫生服务相关知识系统培训,服务管理能力不足。
3.康复服务相对薄弱。阳光心园康复活动不普及,对精神障碍患者缺乏职业康复,缺乏支持系统。随着人口老龄化,独居或看护不力“弱监护”现象日渐增多,引入精神卫生社工资源迫在眉睫。
三、工作计划
(一)目标与任务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责尽力的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体制,完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和心里健康促进服务体系,巩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2.具体任务
(1)健全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由社区服务办、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政办公室、财政执行管理与监督办公室、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平安办公室等为主的精神卫生领导小组。
(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争取达到4.5‰,管理率保持在99%以上,治疗率达到90%,病情不稳定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比例达到9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无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3)健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院一社区相衔接的康复模式。精神康复机构(阳光心园)运行状态正常,服务人群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所提增。
(二) 工作措施
1.健全和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分管主任任组长,社区服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党政办公室、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平安办公室、财政执行管理与监督办公室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兼。
街道领导小组领导试点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患者管理流程、落实管理责任,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例会。
2.完善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制度
逐步建设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微型精神障碍托养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日间“托养”服务。
3.提升心理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心理咨询点建设,推动心理卫生服务发展。
4.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提高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与服药率。充分发挥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查排摸小组作用,及时掌握疑似病人、伴复发先兆症状的精神障碍患者、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信息,及时、准确和科学地进行疾病管理,切实做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早发现、早就诊、早诊断、早管理和早治疗”。保持基层精防队伍的稳定性,提高随访质量,对患者及家属开展服药依从性健康宣教。制作精神卫生信息宣传手册,多途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寻求精神卫生服务。
5.延伸康复服务模式
充分发挥阳光心园的作用,探索开展公疗、艺疗、自我照料、家居生活、人际交往、健康管理、工作、就业技能等康复训练,组建公疗间、园艺房、点心制作室等患者自主、社会支撑的康复服务项目。
(三)组织与实施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检查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试点日常工作管理、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集体工作、及时搜集、总结上报信息和典型事例,按照规定上报各种工作报表。
(三) 监督与评估
1.督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村居进行1次督导,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纳入综治年度考核。
2.评估:按照青浦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对村居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
附件:1.盈浦街道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盈浦街道创建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任务与指标要求(2016年-2017年)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