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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浦街道社区事务村(居)代理室标准化运行的实施意见

QZ3302000-2015-00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5〕38号

2015.05.19

 

各村、居委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19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本市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民基发【200835号)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推进村级事务代理室标准化运行的实施方案》(青行政【201514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村(居)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盈浦街道社区事务代理室标准化运行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为本,不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将社区事务受理向基层村(居)延伸,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基层群众享受“便捷、亲和、透明”的政务服务。
二、总体目标
(一)实行一口受理。通过代理室的建设和对代理室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实现社区事务在村(居)委层面的一口受理,即涉及到公开的事项,代理室工作人员可以受理或代理。
(二)方便群众办事。社区群众只要进入代理室,即可在一个服务窗口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代理室不能办理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接收后可予以代办。使群众可以就近办理相关社区事务,避免长距离来回奔波。
(三)实现资源整合。代理室受理事务以代理为主,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代理事项后,根据事项多少和缓急,分批或集中前住受理中心代办,实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完善服务。
三、建设标准
(一)完善硬件配备。代理室原则上利用现有村(居)代理室和设备,同时按照资源整合的原则,添置必要办公设备及用品。要在代理室明显位置设立政务办理公告栏,放置相应的政务办理告知单,配备相应的便民服务设施,如桌椅、放大镜、老花镜、书写纸笔等。
(二)明确代理事项。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和规范代理项目的设置,代理室工作人员应做到“一口受理”的服务模式。
(三)规范运作机制。要实现“代理室统一代理,中心集中受理”的运作机制。统一办事流程、办事规程、办事时限、办事时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统一管理模式。受理中心负责对代理室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村(居)委协助代理室的日常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实行“三个统一”,即办公场所、咨询告知、服务规程统一。
(五)配备工作人员。代理室配备兼职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在村(居)就业援助员、综治社保协管员、人口协管员、助残员中产生,每个代理室至少配备兼职人员2名,实行挂牌上岗。
四、选点安排
结合街道实际,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指定庆华、盈中居委和天恩桥村3家单位作为创建2015年度社区事务代理室试点单位,并在成熟的基础上再逐步实现面上推进。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村(居)级代理点的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期协调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配合同相关村(居)开好对接协调会。切实提高创建村(居)级代理点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统一好思想,把创建村(居)级代理点工作列入村(居)工作议事日程。
第二阶段:推进阶段(6月中旬至8月下旬)。
(一)完成选址;
(二)门头标志制作和安装;
(三)室内硬件设施配置{桌椅、电脑等,由村(居)自行负责}
(四)人员配备;
(五)完善和制定相关制度;
(六)梳理确定代理项目;
(七)对兼职窗口人员开展培训和指导;
(八)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要上墙公布或通过告知单告知群众。
第三阶段:运行阶段。
9月份开展试运行的基础上,10月份正式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受理中心要通过制定标准、梳理内容,加大对代理室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协调相关村(居)开展创建工作,相关村(居)委要协助配合,确保代理室工作有序运作。
(二)规范服务,加强培训。优化人员配备,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代理室窗口工作人员在规定上岗时间内必须到岗到位,正常服务。
(三)提高效率、提升水平。村(居)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以代理室创建工作为抓手,切实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要建立和健全考核督促机制,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1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