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盈浦街道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QZ3011000201400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4〕10号
无
2014.02.19
一、协调小组组成
组 长:徐孝芳
副组长:倪俭春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林娟 吴锦新 范 敏 徐 波 席晓东
唐 巧 戚仁玉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吴锦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服务部门:
1.企业申请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受理;
2.对企业委托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机构的初审;
3.对自行组织培训的企业的场地、培训师资、培训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并审核;(联合教育事业部门)
4.对涉及职业技能培训的职工职业计划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实施机构、所具备的培训条件、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和方式、考核鉴定方式、经费预算和申请补贴额)的审核;(联合总工会)
5.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相关项目的实施运作事宜。
教育事业部门:
1.对企业委托具有职业教育资质的机构的初审;
2.对自行组织培训的企业的场地、培训师资、培训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并审核;(联合社保部门一起)
3.对涉及技能素质教育的职工职业计划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实施机构、所具备的培训条件、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和方式、考核鉴定方式、经费预算和申请补贴额)的审核;(联合总工会)
财政部门:
1.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的企业的认定;
2.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情况的审核;
3.会同街道社保部门、教育事业部门、总工会联合审核;
4.划拨专项资金;
5.做好补贴资金绩效评估和监管等工作。
总工会:
1.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的认定;
2.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当年度企业职工培训计划和上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进行审核;
3.做好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宣传。
其他相关部门:
1.参与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相关工作并提出建议;
2.对企业在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工作遇到的问题予以协调;
3.配合做好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14年2月19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