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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浦街道办事处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QZ3919000-2018-00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8〕47号

2018.10.1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
根据《工会法》、《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突出维护职能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和要求,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发挥工会在源头参与社会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特制定盈浦街道办事处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一、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街道总工会提请街道办事处共同组织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人员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联席会议政府方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联席会议工会方由街道总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相关企业工会主席组成。同时可邀请职工代表、劳动模范代表和基层工会干部参加。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或指定的副主任)或街道总工会主席主持。
.会议筹备
1.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总工会共同负责筹备;
2. 街道总工会应当积极主动与街道办事处沟通,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议题草案,分析研究职工队伍动态变化和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工作措施;
3. 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与街道总工会共同协商,商定会议的召开时间、出席人员、会议议题和会议议程;
4. 联席会议出席人员就会议议程和内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会议内容
1. 街道办事处介绍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等重要工作部署;
2. 街道总工会通报在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重点工作的部署、举措和成效等;
3. 共同讨论工会反映的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4. 听取街道办事处对工会工作的希望和要求;
5. 听取街道总工会对自身建设方面需要街道办事处帮助解决的问题;
6. 共同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突出问题及如何稳定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安定等方面的问题;
7. 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和提出意见;
8. 其它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形成纪要
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应当以联席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经双方领导审定后,以联席会议纪要形式正式印发。
.推进落实
街道总工会负责对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结合本街道协调劳动关系“四位一体”体系建设的工作推进,会同街道劳动、司法等职能部门,对联席会议的确定事项,研究制定落实计划和工作措施,将落实结果形成调处预案,在每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在街道工会各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街道工会将及时总结非公企业改革的推进情况,认真排摸辖区内企业和职工队伍的动态变化,详细分析街道劳动关系总体情况,对出现阻扰工会组建的、对阻扰工会运作的、对企业存在欠薪欠保现象的,在每次联席会议上予以分析汇报;对企业在关停并转等重大调整中,未按法定程序、未按法律规定,侵害职工权益而导致群体性劳资纠纷现象的,在“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调处”的基础上,可提议召开临时联席会议进行通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18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