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街道机关值班的实施意见
QZ3316000-2015-00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5〕21号
无
2015.03.24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机关值班工作,充分发挥街道机关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的枢纽作用,快速高效处置可能发生的情况问题,更好地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群众,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人员组成
街道机关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组成。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总值班;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为带班领导;机关体制内所有工作人员和街道门卫为值班人员。
二、值班时间
街道机关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时间为当天上午8:30至第二天上午8:30。
三、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和其它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情况。
2.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紧急、突发情况,应及时协调处置,并立即向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
3.带班领导因公外出时要自行相互调整,并把调整情况告知办公室,因公临时短暂外出,须将去向告知值班人员。
(二)值班人员职责
1.按要求到岗到位,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值班的须报本班次带班领导同意。值班人员每班明确1名负责人。
2.负责街道范围内重大社情和突发事件的接报、传达、上报,协助带班领导处理各类情况事件。
3.负责街道与所属村(居)、企事业单位的日常联系,做好领导有关批示传达和督促落实的任务。
4.加强对村(居)、企事业单位值班工作的指导督查。
5.做好街道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自觉按照街道办公室统一安排的班次、程序加强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或早退。上下岗双方必须在值班室当面交接班。节假日用餐时间和平时晚间值班用餐时间不得出现空岗时间。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听各类电话,并作好记录。接到重要情况、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问清情况,详细记录,立即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并按带班领导要求处理。对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街道相关领导报告。对于接受查询电话,应耐心解答;接受举报电话的,要负责及时与有关部门和领导联系。
(四)值班人员要承办好值班期间的各类有关事项。加强对街道机关院内的值班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报告。值班期间不得喝酒,不得利用电话闲聊。
(五)值班人员要负责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值班室内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借用,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赔偿,确保值班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党的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
五、情况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辖区内社区或居民一般常见情况反映时(即无论是电话、书面或口头反映的事件),要做好记录,及时与相关村(居)、企事业单位或机关科室沟通处理,做好处置记录,并报当天带班领导。
(二)值班人员接到紧急事件或区下转的情况和问题时,要做好记录,立即报当天带班领导,按带班领导的要求迅速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置记录,带班领导要立即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根据要求作进一步处置。
六、责任追究
当日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纪工委和组织人事科要对日常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值班制度不落实,值班人员不到位、脱岗的;在重要紧急信息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机关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落实不力的;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的;对在重要紧急信息和急文要电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上级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