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盈浦街道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QZ3310000-2015-005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5〕40号
无
2015.05.29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街道消防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安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文件要求,按照《青浦区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部署,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街道消防委制订了《盈浦街道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街道消防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中民;电话:59202375)。
特此通知。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盈浦街道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季节性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容易引发各类消防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浦区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
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街道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街道消防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
9月20日
,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结合工作实际,联合相关部门,整合各方资源,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高温、台风、汛期期间我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徐孝芳为组长、办事处副主任葛仁华为副组长、街道安委会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盈浦街道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细化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法》第七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其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大中型商场市场仍按市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大中型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责情况;2.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掌握消防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3.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4.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系统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5.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6.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内容及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二)易燃易爆企业。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责情况;2.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组织开展自查,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3.单位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4.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和药剂储备是否充足且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电气设备是否设置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厂区内外的管道安全是否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和工作措施;6.原料、物料等储存区域和危险化学品装卸码头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文物古建筑。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责情况;2.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3.是否落实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是否对核心保护范围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4.是否制定用火、用油、用气、用电的安全制度并严格遵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属地消防安全监督。各村(居)委是此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把大检查工作作为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逐级签订责任状,加强统筹谋划部署,实行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要分级进行挂牌督办;对企业违法建设、违规生产集中连片区域,要制定落实保障消防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研究综合治理意见,纳入本地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
(二)强化行业部门依法履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要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监管工作方案,并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三)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街道消防委要以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为重要手段,督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责。指导单位对照《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建立相关消防机构和专职、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实行实名制登记;推动运用FAS系统远程监控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状况,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
(四)完善基层群防群治机制。各村(居)委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要发动综治、居(村)委、安监、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防止失控漏管。要加强对各级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网格管理人员检查常见火灾隐患和宣传消防常识的能力。
(五)严格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抄告、会议协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督执法合力。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强力整治直至消除。对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尽快整改消除;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对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顽症。
(六)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要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基层政府、社会单位要依规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和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切实发挥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力量,依法强化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并探索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探索建立社会单位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安全互查、联合演练,提高区域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5月15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全面检查阶段(
5月16日
至
9月20日
)。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分行业、分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分级分类制定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督促社会单位提交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明确落实整治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总结分析阶段(
9月25日前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综合治理。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审定工作方案,带队督查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分管领导要牵头研究重点事项并定期督导检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以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为抓手,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劳动密集型企业大中型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规模型“三合一”场所及重点区域专项治理、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基础工作、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以扎实的基础工作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持续宣传报道,既要宣传先进典型,又要曝光拒不整改、隐患严重的区域和单位。要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和逃生疏散演练。要鼓励市民群众利用“96119”举报投诉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切实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执法力度明显偏弱或者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街道消防委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
各村(居)委每月5日前报送前一个月开展大检查工作总体推进情况,于
9月15日前
报送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RTX联系人:杨中民;电话:5920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