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浦街道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QZ3202000-2017-003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7〕33号
无
2017.08.18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文件
青盈街办〔2017〕33号
盈浦街道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青浦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要求,为贯彻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明确街道各涉及部门的工作职责,保证创建活动在我街道能够顺利开展,完成今年的创建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创建目的
通过创建活动发现和树立一批劳动关系和谐先进企业,以起到正面引领作用,最终在企业内部达到及时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目的。
二、工作任务
2017年完成市级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4家;完成区级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5家;完成建点培育企业6家。
创建活动由区街道两级分层创建、共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每年评选两次,主要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验、开展职工调查、听取报告、查阅相关部门管理数据、专业评审机构评审等方式进行。企业评审得分70分及以上,且不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情形的,可授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企业评审得分60分及以上,且不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情形的,可授予“青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另外街道劳动关系基础相对较好的企业列为建点培育企业,进行辅导培育,为以后申报做准备。
三、工作步骤
(一)7月20日前。建立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制订街道实施工作方案;初步拟定今年申报企业名册(初稿)。
(二)7月30日前。召开街道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基本确定今年申报企业名册,并会谈企业负责人。
(三)8月10日前。召集今年申报企业进行创建工作业务培训。
(四)9月15日前。完成街道层面测评,报送区构建领导小组测评。
(五)9月15日后。根据区测评结果,对不足不之处进行及时整改;总结前阶段工作,为2018年的创建工作做好准备。
四、工作方式
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主体是企业,街道各部门在创建活动中主要起到指导和测评责任。
(一)指导。由街道创建领导小组确认申报企业后,即开展指导、申报、测评等工作。街道工会负责指导开展对企业的培育工作。街道商会协助工会开展对企业的培育工作。街道社区受理服务中心承担创建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职能,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设置窗口受理企业申报,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工作;街镇总工会、商会配备专(兼)职指导员,对建点培育的企业开展跟踪辅导。
(二)测评。参照区测评模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对我街道培育企业进行测评、辅导、复审工作。以更为客观、准确、公正的角度对培育企业进行测评,避免街道指导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双重身份带来的倾向性弊端。
五、其他
此次创建活动时间短、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快速推进。确保在9月中旬前将首批申报企业能够顺利通过。
由于测评标准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测评标准对照本部门职能开展针对性辅导工作,为企业能够顺利通过测评增添一份筹码。
附件:1.盈浦街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名单
2.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表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激励措施
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8日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印发
附件1
盈浦街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沈 敏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徐 敏 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
陈小玉 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吴锦新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邱漪琼 总工会
许红莲 党群办
刘美红 社区服务办
陶 芹 网格化中心
黄建香 党建服务中心
沈 雷 卫生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吴锦新同志兼任。
附件2
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序号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考评责任 部门 |
1 |
规范性 |
1-1 |
用工管理 |
1-1-1 |
企业建立职工名册 |
3 |
街道(镇) |
1-1-2 |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
3 |
街道(镇) |
||||
1-1-3 |
劳动合同具备法定内容 |
2 |
街道(镇) |
||||
1-1-4 |
依法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
2.5 |
街道(镇) |
||||
1-1-5 |
企业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
3 |
街道(镇) |
||||
1-2 |
工作时间和 工资福利 |
1-2-1 |
执行国家工时制度 |
3 |
街道(镇) |
||
1-2-2 |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
3 |
街道(镇) |
||||
1-2-3 |
执行国家休假制度 |
3 |
街道(镇) |
||||
1-3 |
社会保障 |
1-3-1 |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2.5 |
区三方 |
||
1-3-2 |
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3 |
区三方 |
||||
1-3-3 |
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
2.5 |
街道(镇) |
||||
1-3-4 |
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欠薪保障金 |
2.5 |
街道(镇) |
||||
1-4 |
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 |
1-4-1 |
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2.5 |
街道(镇) |
||
1-4-2 |
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
2.5 |
街道(镇) |
||||
2 |
建制性 |
2-1 |
党组织建制 |
2-1-1 |
建立党组织 |
2.5 |
街道(镇) |
2-2 |
工会建制 |
2-2-1 |
依法组建工会组织 |
3 |
街道(镇) |
||
2-2-2 |
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
2 |
街道(镇) |
||||
2-3 |
民主管理建制 |
2-3-1 |
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
3 |
街道(镇) |
||
2-3-2 |
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或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
2 |
街道(镇) |
||||
2-4 |
集体协商建制 |
2-4-1 |
签订集体合同 |
2.5 |
街道(镇) |
||
2-4-2 |
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
2.5 |
街道(镇) |
||||
2-5 |
劳动纠纷协调建制 |
2-5-1 |
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其他与企业相适应的劳动纠纷协调制度 |
3 |
街道(镇) |
||
3 |
发展性 |
3-1 |
工资福利 |
3-1-1 |
企业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
2 |
街道(镇) |
3-1-2 |
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
1.5 |
街道(镇) |
||||
3-1-3 |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
2 |
街道(镇) |
||||
3-1-4 |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
1.5 |
街道(镇) |
||||
3-1-5 |
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
1 |
街道(镇) |
||||
3-1-6 |
为女职工设立母婴室 |
0.5 |
街道(镇) |
||||
3-1-7 |
安排定期体检 |
1 |
街道(镇) |
||||
3-1-8 |
安排定期疗休养 |
1 |
街道(镇) |
||||
3-1-9 |
提供工作餐便利 |
1 |
街道(镇) |
||||
3-1-10 |
提供上下班便利 |
1 |
街道(镇) |
||||
3-2 |
职业培训 |
3-2-1 |
建立职工培训制度 |
2 |
街道(镇) |
||
3-2-2 |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
2 |
街道(镇) |
||||
3-2-3 |
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 |
2 |
街道(镇) |
||||
3-3 |
文化建设 |
3-3-1 |
建立“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
1 |
街道(镇) |
||
3-3-2 |
组织开展劳动竞赛 |
1 |
街道(镇) |
||||
3-3-3 |
组织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 |
1 |
街道(镇) |
||||
3-3-4 |
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
1 |
街道(镇) |
||||
3-4 |
社会责任 |
3-4-1 |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
1 |
街道(镇) |
||
3-4-2 |
吸纳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 |
街道(镇) |
||||
3-4-3 |
关爱本企业职工家属和退休职工 |
1 |
街道(镇) |
||||
3-4-4 |
积极参加社会慈善活动 |
2 |
街道(镇) |
||||
4 |
感受性 |
4-1 |
职工满意度 |
4-1-1 |
企业同事间关系融洽 |
1 |
街道(镇) |
4-1-2 |
企业与职工沟通顺畅 |
1 |
街道(镇) |
||||
4-1-3 |
对职业发展机会满意 |
1 |
街道(镇) |
||||
4-1-4 |
有较强参与度和归属感 |
1 |
街道(镇) |
||||
4-1-5 |
对企业日常管理行为满意 |
1 |
街道(镇) |
||||
4-1-6 |
工作认可度高 |
1 |
街道(镇) |
||||
4-1-7 |
了解并认同企业的愿景 |
1 |
街道(镇) |
||||
4-1-8 |
业务上能得到有效指导 |
1 |
街道(镇) |
||||
4-1-9 |
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
1 |
街道(镇) |
||||
4-1-10 |
管理变动中得到有效支持 |
1 |
街道(镇) |
||||
4-1-11 |
报酬与本人付出相符 |
1 |
街道(镇) |
||||
4-1-12 |
薪酬制度公平公正 |
1 |
街道(镇) |
||||
4-1-13 |
工作能发挥本人才能 |
1 |
街道(镇) |
||||
4-1-14 |
企业保障提供职工开展工作所需各项资源 |
1 |
街道(镇) |
||||
5 |
减分指标 |
5-1 |
存在建制不全情形 |
5-1-1 |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未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0/-3 |
街道(镇) |
5-1-2 |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建制不全 |
0/-3 |
街道(镇) |
||||
5-2 |
劳动关系表现不稳定 |
5-2-1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多 |
0/-2/-4/-6 |
区三方 |
||
5-2-2 |
劳动争议数量多 |
0/-2/-4/-6 |
区三方 |
||||
5-2-3 |
工伤事故多 |
0/-2/-4… |
区三方 |
||||
5-2-4 |
员工流失率高 |
0/-2 |
区三方 |
||||
6 |
一票否决指标 |
6-1 |
行政处罚 |
6-1-1 |
逾期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或受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 |
|
区三方 |
6-1-2 |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
|
区三方 |
||||
6-2 |
重大事故 |
6-2-1 |
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区三方 |
||
6-2-2 |
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
|
区三方 |
||||
6-3 |
其他 |
6-3-1 |
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
|
区三方 |
||
6-3-2 |
创建过程提供虚假材料 |
|
区三方 |
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激励措施
一、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
获评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的单位,给予以下激励:
1.授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铭牌。
2.对于达到创建活动达标标准,且“创建指标5-2-1”无减分情形的企业,不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主动监察范围。
3.对于达到创建活动达标标准,且“创建指标1-3-1”和“创建指标1-3-2”得满分的企业,不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主动审计稽核的范围。
4.对于达到创建活动达标标准,且“创建标准1-2-1”得满分的企业,在申请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并获批时,可适当延长批复有效期。
5.对于达到创建活动达标标准,且“创建标准3-2”得满分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报首席技师资助、上海市技术能手评选等项目,享受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优惠政策。
6.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7.达标企业的人才优先享受青浦区人才积分奖励。
8.列为青浦区用工管理完善、诚实守信企业,相关部门为获评单位提供用工方面全方位的指导服务。优先享受预约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优先申报青年职业见习基地,优先录取成为青浦区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成员等相关优惠政策。
9.作为区总工会涉及企业及业主(经营者)、职工推优评选的优先条件(五一奖章奖状、劳模评选、优秀工会组织及个人评选等),择优向上级部门推选参加相关评选。优先享受区总工会的相关文体服务项目。
10.作为区工商联、企联/企业家协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评选的优先条件,作为成为会长单位、理事单位的优先条件。
11.作为区相关部门涉及企业及业主(经营者)、职工推优评选的优先条件(如区文明单位、三八红旗手等),择优向上级部门推选参加相关评选。
12.作为区相关部门对企业扶持、补贴项目的重要参考条件(如企业创新政策、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3.择优推荐参评“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
二、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工业园区
获评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工业园区的单位,给予以下激励:
1.授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工业园区”铭牌。
2.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3.择优推荐参评“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
三、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
市协调劳动三方在创建活动达标的基础上,每三年一次对创建活动成绩显著的企业命名“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
四、青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
获评青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的单位,给予以下激励:
1.授予“青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铭牌。
2.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3.对于达到创建活动达标标准,且“创建标准1-2-1”得满分的企业,在申请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并获批时,可适当延长批复有效期。
4.对于达到创建活动达标标准,且“创建标准3-2”得满分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优惠政策,可优先申报青浦区首席技师资助。
5.达标企业的人才优先享受青浦区人才积分奖励。
6.列为青浦区用工管理完善、诚实守信企业,相关部门为获评单位提供用工方面全方位的指导服务。优先享受预约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优先申报青年职业见习基地,优先录取成为青浦区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成员等相关优惠政策。
7.作为区总工会涉及企业及业主(经营者)、职工推优评选的优先条件(五一奖章奖状、劳模评选、优秀工会组织及个人评选等),择优向上级部门推选参加相关评选。优先享受区总工会的相关文体服务项目。
8.作为区工商联、企联/企业家协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评选的必备条件,作为成为会长单位、理事单位的必备条件。
9.作为区相关部门涉及企业及业主(经营者)推优评选的必备条件、职工推优评选的重要条件(如区文明单位、三八红旗手等),择优向上级部门推选参加相关评选。
10.作为区相关部门对企业扶持、补贴项目的重要参考条件(如企业创新政策、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青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工业园区
获评青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工业园区的单位,给予以下激励:
1.授予“青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工业园区”铭牌。
2.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加大宣传,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