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浦街道关于2016年农业生产管理与综合业绩考核的意见
QZ3309000-2016-00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16〕21号
无
2016.04.07
各村、相关办:
为全面推动街道农业生产有序管理和可持续协调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2016年农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现结合农业工作重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内容
围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作物秸秆禁烧、农田窝棚以及小型猪场长效管理、河道“三清”整治等方面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街道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年中开展检查,年度开展专项考核。
(一)农业规模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规范流转占比达90%以上。推行集体农场、家庭农场,扶持培育本地种粮大户,重点培养1—2户示范户。土地承包倾向于愿吃苦耐劳,懂生产技术,善经营管理,能遵纪守法的种田能手,杜绝外来户经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监管制度、监管措施、监管网络、监管队伍着手。从生产源头、种植户安全意识抓起,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农业投入品和药物使用安全,确保地产农产品零事故。
(三)农作物秸秆禁烧。全面落实夏秋熟作物秸秆禁烧,提倡秸秆粉碎全量还田95%以上,确保“综合利用为先、秸秆还田为辅、坚决不能焚烧”的目标任务。
(四)两项整治长效管理。制订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坚持源头控制,做到田间无窝棚、田头不住人,并建立有效管控措施,杜绝反弹现象,巩固治理成效。
(五)河道“三清”整治。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摸底调查细致无遗漏,开展整治迅速有力,全面完成河道“三清”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考核范围
各农业行政村。
三、考核评比
街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考核,按照考核内容及要求设立单项工作考核评比和综合业绩考核两个方面。考核采用平时工作推进,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各项工作均采用百分考评办法,并将各项考核指标根据权重系统汇总形成综合考评分数。
四、考核奖惩
(一)专项工作考核奖惩
1.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三项专项工作,对涉及考核内容的村、设立考核奖励,每项的奖励额度为2000元。
2.农田窝棚,小型猪场长效管理工作,对涉及考核内容的村设立考核奖励,奖励额度为2000元,同时对应对处置不当,出现反弹情况的村取消该项奖励资格。
3.河道“三清”,对涉及考核内容的村设立考核奖励,奖励额度为2000元。
(二)综合性考核奖励
设立农业综合性工作优秀奖1名,奖励额度为8000元。
具备条件:
1.水稻高产创建方达标;
2.机械化育插秧面积完成;
3.杂交稻面积任务落实;
4.确保地产农产品全年零事故;
5.推行集体与家庭农场,开展规模化经营且形成一定规模;
6.注重农业生态环境建设。
五、附加说明
(一)每个单项工作,按时推进,符合达标要求实施评定奖励。
(二)出现以下情况,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制。
1.农产品质量安全,经权威部门检测使用或投入违禁药物发生一起的。
2.农作物秸秆禁烧,发生一起田间焚烧现象的。
3.田间窝棚,小型猪场发生一起回潮反弹未及时处置的。
(三)农业生产管理与综合性工作,将列入2016年街道对农业村绩效考核范围。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