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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盈浦街道“1+5+8”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QZ3318000-2020-002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0〕12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0.04.30

各社区居委会、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盈浦街道“1+5+8”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30日            

盈浦街道“1+5+8”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区“1+5+8”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深化责任落实为重点,以消除各领域安全事故隐患为根本,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订我街道“1+5+8”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为重点,牢牢抓住落实责任、控制源头、严格监管、隐患治理等关键环节,认真分析、研判、查找新情况、新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安全防控。开展“1+5+8”安全综合整治,即“1”-成片区域整治、“5”-五大区域性问题整治、“8”-八大易发事故行业领域问题整治,制定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切实消除一批安全隐患、解决一批管理顽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安全隐患的土壤,努力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降压一般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二、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街道安委会直接领导,街道安委办负责整治日常工作,根据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安委办将组建综合管理组、督查考评组分别推进相应工作,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各领域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成立综合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由“三大整治办”、网格化中心、社区管理办、社区服务办、综发办、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盈浦派出所、盈浦市场所、房管所、城管中队和各村居组成,各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街道安委办统筹协调各行业领域推进隐患治理。

三是自上而下开展综合整治。形成“各牵头部门制定隐患问题清单--明确整治任务清单—较大隐患上报街道安委办—牵头各部门协调整治—无法整治的上报街道安委办—必要时报区安委办挂牌督办”的工作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综合整治。

四是定期跟进整治情况。各牵头部门每周召开整治小组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领域整治情况;定期将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报街道安委会办;街道安委办每月向街道办事处汇报整治工作。

三、工作分工

(一)“1+5+8”各部门工作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领域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及时报街道安委办;对各自行业领域的较大安全隐患情况跟踪落实;每周定期将整治情况报街道安委办。配合部门全面配合牵头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二)各村居工作职责

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排摸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梳理重要点位形成任务清单,报各领域上级主管部门;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落实隐患整改,实行销项管理。

四、“1+5+8”安全综合整治内容

(一)成片区域整治

分管领导:朱春健  沈丽萍  陆广军  喻晓东

聚焦重点:聚焦解决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居住、违法排污等违法违规及环境脏乱差问题。

牵头部门:三大整治办

配合部门:三大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分级负责、挂图作战、销项管理、联合执法、约谈问责工作机制,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居和完成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的区级、街镇级重点区域开展考核验收、回访复查,确保整治到位,不回潮。

(二)5大区域性问题整治

1、工业企业

分管领导:陆广军

聚焦重点:

(1)厂房、仓库

牵头部门:网格化中心

配合部门:盈浦派出所、综发办、三大整治办、盈浦规土所、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消除隐患存量,全面排查街道辖区厂房、仓库底数和隐患存量,逐栋逐户登记造册,开展综合整治,跟踪督改火灾隐患;控制隐患增量,在企业引进、建筑改扩建阶段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审核、把关。

(2)粉尘涉爆企业

牵头部门:网格化中心

配合部门: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一街镇一名册”;抽查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对存在“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措施。

2、各类市场、回收站

聚焦重点:

(1)各类小商品市场等

分管领导:陆广军

牵头部门:盈浦市场所

配合部门:网格化中心、综发办、盈浦派出所、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梳理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查处商品交易市场内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整治、查处商品交易市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消除市场内水、电、煤、气安全隐患。

(2)废品回收点(站)

分管领导:陆广军

牵头部门:综发办

配合部门:盈浦市场所、网格化中心、盈浦派出所、盈浦水务所、社区服务办、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梳理形成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名录,对无照开展回收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查处企业存在的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基础台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3、建筑工地

分管领导:朱春健

聚焦重点:所有受监工地的高支撑、大型机械、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未纳入受监的新改扩建、装饰装修、维修工程。

牵头部门:管理办

配合部门:各村居、网格化中心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区级部门强化高处坠落、大型起重设备吊装、深基坑坍塌等重大危险源和装饰装修改造项目等突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4、房屋安全

(1)城镇房屋安全

分管领导:沈丽萍

聚焦重点: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老旧房屋安全等问题

牵头部门:房管所

配合部门:社区管理办、盈浦规土所、网格化中心、城管中队、各居委会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已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住宅,拟摸清底数、配合区级部门制定方案、分批分次进行改造;配合区级部门对于尚未建成或拟建高层建筑项目,加强事前审查及事中监督力度,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消除因高层住宅采用易燃可燃性外保温材料而引起的火灾隐患。

(2)农村房屋安全

分管领导:陆广军

聚焦重点:较长房龄的自建房、危房等问题

牵头部门:社发中心

配合部门:规土所、管理办、各村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对集建区内的村民老旧房屋、危房允许其进行修缮,经评估认定的危房可以有偿退出;对集建区外保护保留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农业人口和失水、失地镇保人员)允许其翻建住房,其中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户可以修缮住房,经评估认定的危房可以有偿退出;集建区外的其他区域(包括青西三镇以外的保护保留村),符合市政府16号令规定的农户可以翻建住房,无农业人口的住户可以对住房进行修缮,经评估认定的危房可以有偿退出。

(3)厂改居、类住宅的安全

分管领导:朱春健

聚焦重点:改变厂房、商务楼、办公楼使用性质等行为

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配合部门:综发办、规土所、网格化中心、房管所、管理办、市场所、拆违办、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厂改居问题,原则上以满足本街道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住房需求为基础,实行总量控制、适度发展、择优转化;严格转化程序,做到一项目一方案,严守“三个安全”底线(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提高验收标准;配合区级部门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纳管;强化后续管理,建立日常定期巡查制度。

针对类住宅问题,根据区下发《青浦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涉及有违规行为的项目,逐一制定“一楼一方案”、“一楼一策”,建立数据台账。

(4)校舍建筑安全

分管领导:喻晓东

聚焦重点:较长房龄校舍建筑物安全、校舍消防安全

牵头部门:服务办

配合部门:网格化中心、房管所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区级部门对于辖区内所有学校校舍开展排查、摸清底数,配合区级部门对存在房龄较长存在危房危险、消防设施欠缺等问题的校舍制定方案,分批分次进行改造。

5、大客流安全

分管领导:章国新

聚焦重点:易造成大客流的景区、墓区、大型商业区、会展等区域

牵头部门:派出所

配合部门:综发办、平安办、文体中心、服务办、网格化中心、融媒体中心、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加强交通组织,安排警力疏导,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流、车流骤增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完善重点区域大客流应对措施;梳理优化大客流易发点位绿色通道、应急处置通道,完善大客流应急处置预案。

(三)8大领域性问题整治

1、消防领域

分管领导:陆广军

聚焦重点:

(1)打通小区“生命通道”问题

牵头部门:网格化中心

配合部门:房管所、城管中队、盈浦派出所、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组织住宅小区、居民社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牵头组织辖区内住宅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全部清理消防车通道上的障碍物;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逐项组织落实整改。

(2)沿街商铺“三合一”问题

牵头部门:网格化中心

配合部门:盈浦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所、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将“三合一”场所的日常监管纳入网格化监管的重点内容,健全“排查—上报—处理—复查”的管理模式,完善“三合一”场所档案;对可改造的建筑进行技术指导,从源头上解决“三合一”隐患,对于确实无法整改的,组织清退。

(3)农村自建出租房消防问题

牵头部门:网格化中心

配合部门:盈浦派出所、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由属地村居牵头,摸清建筑底数、建筑结构、出租户数、租住人数、安全隐患等重点要素,建立完善底数、隐患、责任“三份清单”;重点针对农民自建出租房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和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等突出隐患开展排查整治;推行农村自建出租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

2、用气用油领域

(1)用气领域

分管领导:朱春健  陆广军

聚焦重点:液化气钢瓶使用、运输问题

牵头部门:管理办

配合部门:盈浦市场所、网格化中心、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区级部门落实在辖区内液化气统一配送工作,确保生产、储存、运输、配送和终端用户使用等环节安全可控;配合区级部门落实对瓶装液化气用户进行一年一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每次配送过程进行安检。

(2)用油领域

聚焦重点:私设加油点问题

分管领导:陆广军

牵头部门:盈浦市场所

配合部门:综发办、派出所、网格化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对物流聚集区、大型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开展非法加油站点检查,结合非法加油特点,配合区级部门采用错时突击检查;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发挥综合执法的优势,开展综合整治。

3、危险化学品领域

分管领导:陆广军

聚焦重点:规范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行为

牵头部门:网格化中心

配合部门: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台账;推进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利用系统功能辅助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

4、高空坠物领域

分管领导:喻晓东

聚焦重点:户外招牌、户外广告等

牵头部门:服务办

配合部门:城管中队、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排查各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按照“一点一档”建立数据档案;对发现问题,按照“谁设置、谁负责”原则整改;将户外广告、招牌、玻璃幕墙等建筑附着物管理与商户门责制度相结合;实施常态化监管。

5、防汛领域

分管领导:陆广军

聚焦重点:小区、道路积水点

牵头部门:街道防汛办

配合部门:房管所、管理办、水务所、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小区、道路积水点隐患滚动排查整改机制、信息月报制度;已明确工程措施整改的要抓紧推进落实,短期内无法落实工程措施整改的必须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汛前开展2次防汛安全大检查和1次住宅小区、道路等行业专业性检查,重点围绕轨道交通、重大项目保障区域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6、环境领域

分管领导:陆广军

聚焦重点:乱排放行为、危废处理

牵头部门:综发办

配合部门:盈浦水务所、网格化中心、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乱排放行为、重点产废行业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排污许可;配合区级部门充分利用“行刑同步”机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

7、特种设备领域

分管领导:陆广军

聚焦重点:高层居民住宅电梯、无证无牌叉车

牵头部门:市场所

配合部门:网格化中心、房管所、派出所、城管中队、各村居

具体措施及街道面上长效管理机制:将高层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列入重点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名单;对街道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开展安全评估工作;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电梯、叉车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格处罚。

8、地下空间领域

分管领导:徐波

聚焦重点:损坏、改变地下空间原始结构、相关工程设施设备的;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违规住人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影响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等。

牵头部门:武装部

配合部门:管理办、综发办、房管所、市场所、城管中队、派出所、网格化中心、服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

具体措施:坚持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地下空间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查的工作机制,对违反地下空间管理规定的,对拒不整改的采取综合整治、联合执法。

五、工作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各牵头部门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领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报街道安委办,街道安委办形成工作简报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安委办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有必要时由街道安委会主任召集,部署阶段性工作,听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周报制度

各部门、各村居在工作推进中要将新排查到的隐患报街道安委办,每周四按行业领域将新排查到的、需区级部门综合协调、集中整治的隐患清单,以及本周隐患整治的情况报各领域牵头部门和街道安委办。

(三)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街道安委办每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村居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综合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并向街道、街道安委会报送督查情况,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各部门、各村居绩效考核中。

六、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4月中旬)

各牵头部门制定各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领域隐患排查的主要范围、重点内容和主要标准,细分各配合部门、各村居主要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

2、隐患排摸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10月15日)

各领域根据点位问题清单,制定整治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治措施、整治节点,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定期总结整治情况,实行隐患销项管理。

在整治的同时,继续开展排摸,查找新问题,更新点位问题清单,边排摸边整治。

3、安全督查阶段(4月-12月)

区安委办组成巡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我街道整治点位进行抽查检查,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阶段督查。街道将在接受区级巡查的同时,将结合“三大整治”督查工作,由街道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