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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盈浦街道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QZ3320000-2020-003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0〕21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0.06.05

各社区居委会、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盈浦街道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5日              

盈浦街道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青浦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20〕19号)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本街道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区域分布、城乡住房等基本情况,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完整的基础数据。

二、普查的内容和标准时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方式

普查登记方式采取电子化方式,由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登记普查对象信息、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助填报。普查登记增设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核查比对环节。

四、普查时间节点

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从2020年5月至10月。主要工作是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经费和物资,进行普查宣传,选聘培训“两员”,绘制普查地图,开展摸底调查等。

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 11月至12月。普查入户登记或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结合行政记录和大数据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

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普查数据等。

五、相关部门职责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每家每户,盈浦街道由于人口数量较多,外来流动人口比例高,人户分离情况普遍,调查环境复杂,入户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街道党政办负责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和各部门协调方面的事项。

街道服务办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对比;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信息资料;协调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提供相关行政记录。

盈浦派出所负责提供街道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支持,提供户籍登记资料等基础信息。

街道自治办负责协调与相邻街镇的区划范围;明确居村行政区划方面的配合工作;;协调推进居、村委会及社团组织做好普查工作。

街道人口办负责动员和选调专职人员参加人普办工作,动员和协调居、村人口协管员参加摸底和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街道平安办负责协助动员和选调人员参加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街道管理办负责协调在建工地的普查工作及普法宣传。

街道房管所负责提供物业楼宇的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动员和选调物业等部门人员协助配合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街道党群办负责统筹协调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配合落实人口普查宣传,协助开展港澳台人员普查工作。

盈浦司法所协助普法宣传工作。

街道财政办负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街道党建办负责协调普查人员选调、保障方面的事项,协助制定人口普查工作人员补助办法。

街道综发办负责协调商贸综合体、宾馆和连锁酒店等行业配合人口普查有关工作。

盈浦规土所负责提供人口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和资料,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盈浦城管中队负责动员和选调人员参加人普办工作,协助配合摸底和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街道网格化中心负责动员和选调人员参加人普办工作,协助配合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街道市场监督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宣传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广告宣传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六、普查人员配备

盈浦街道现有居民委员会28个,筹备组1个,村委会5个,目前实有人口总数13.5万人(街道人口办提供),加上人户分离约2.5万人,总计登记对象约16万人。按照300人为一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人员,共需配备533人,其中423个普查员,110个指导员(指导员兼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应选聘经验丰富的居村干部,普查员队伍可以由居村干部、社工、各类协管员及符合要求的楼组长、社会人员(志愿者)组成。

七、普查经费

本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并列入街道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要尽快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居(村)委会要成立人口普查小组,认真做好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街道人普办根据工作需要向街道办提出申请,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并落实专用场地和设施。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要确保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二)严格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普查各项工作。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三)加强宣传工作。街道人普办要会同党群办、融媒体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报道工作。要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作用,因地制宜,采用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胜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加强培训。街道人普办要加强对普查工作者业务水平的培训,人口普查需调用大量的普查工作者,除了组织大型培训会议,还需要制作学习视频,安排现场示范等模式。发挥普查指导员作用,采用责任到人的方式,确保每位普查员能熟练地掌握工作技能。

(五)提高信息化水平。要提高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在本次人口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向街道人普办提供部门行政资料,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依据,对提供的数据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六)强化工作监督。街道人普办要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对普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对普查中人为干扰普查工作,违纪违法责任人,由人普办及时汇报街道办事处,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