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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浦街道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

QZ3309000-2021-002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1〕5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1.02.2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水务局工作部署,坚决做好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贯彻落实《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印发<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水〔2021〕5号)要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本街道将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服务保障两大国家战略,对标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标准,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严守底线红线,带着问题查、盯着隐患改、瞄准目标抓,根据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已整治的部分河道出现返黑返臭现象,结合区河长办近期下发的《关于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涉河问题排查线索整改工作的通知》,举一反三,按照“四个绝不放过”原则(问题查不清绝不放过、整改不落实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绝不放过),做到真查真改、严查严改、彻查彻改、快查快改、边查边改,全面检查已整治黑臭水体的治理成效和长治久清情况,加快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河道水环境治理成果。

二、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检查对象覆盖盈浦街道辖区内的所有河道,按照“八查”要求,全面收集各河道污水处理、日常监测、河道管理等各项资料,确保调查精准、成果可靠,并形成台账。

三、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工作主要包括“八查、一方案”,要求如下:

(一)“八查”

1.查排口

牵头部门:河长办

配合部门:水务所、各村居、养护单位

重点梳理沿河排口资料及排水情况(分晴天和雨天进行统计),按已封堵、未封堵两种情况对所有排口进行登记造册。已封堵排口,复核封堵处现状情况,并核实对应的雨污混接改造工作是否已完成(如果仅完成截流井建设的仍应作为问题提出);未封堵排口,对于合法排污口进行登记造册,其余排口严查排口出水情况(需分晴天和雨天调查排水情况)。对所有排口进行入河水质检测(2-3次)。(具体要求见附件1-1)

2.查泵站

牵头部门:河长办

配合部门:水务所、各村居

重点梳理街道市政泵站、小区雨水泵站、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泵站的运行情况,调查市政接入点污水冒溢情况。对市政泵站进行登记造册,汇总有无截流设施和调蓄池情况,其中,市政污水泵站要持续关注水泵、在线监测设备是否稳定运行,实际控制水位是否达到设计运行水位,各项监测指标是否正常;市政雨水泵站、小区雨水泵站、农污提升泵站是否稳定运行,如实记录放江情况、做好水质检测。(具体要求见附件1-2-1、1-2-2)

3.查混接

牵头部门:营商办、服务办、自治办

配合单位:城建中心、各村居、水务所

重点梳理沿河企事业单位(营商办)、居民小区(自治办)、公园(绿地)以及公厕(服务办)等是否有雨污混接情况,并上溯至排水服务区域,严查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完成情况和“出门井”改造提升情况,如果仅完成截流井建设的仍应作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见附件1-3)

4.查企业

牵头部门:营商办

配合单位:水务所

重点梳理入河污染风险源,对沿河企业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统计废水排放情况。(具体要求见附件1-4)

5.查水质

牵头部门:河长办

配合部门:水务所

重点梳理2020年1月份以来的河道水质情况(309河长制考核断面中水质反复河道及水质反复的村级河道),标示水质超标情况。(具体要求见附件1-5)

6.查河床

牵头部门:河长办

配合部门:水务所

重点梳理2018年以来的河道疏浚情况,对疏浚前底泥检测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复核疏浚底泥处置情况,梳理河床断面淤积情况和疏浚计划。(具体要求见附件1-6)

7.查养护

牵头部门:服务办

配合部门:城管中队、社发中心、各村居、水务所

重点检查河道养护档案,尤其是河道保洁频次(含陆域和水域)和河道管理范围内 “四乱”的监管情况。(具体要求见附件1-7)

8.查河长

牵头部门:河长办

配合部门:各村居

重点检查河长信息和巡河情况(分晴天和雨天统计),以及巡河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具体要求见附件1-8)

(二)“一方案”

通过“八查”,形成“一河一查一表格”,街道形成自查报告。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区级工作组复核、市级工作组复查发现的问题,盈浦街道河长办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有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无问题继续巩固河道水环境治理成果。

四、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行动成立盈浦街道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专项工作组,负责街道自查、整改落实。

街道专项工作组

组 长: 陆广军  盈浦街道副主任

副组长:钟亚良  盈浦街道河长办负责人

蔡建军  盈浦水务所所长

杜春云  营商办主任

刘美红  服务办主任

陈许萍  自治办主任

张   莉  城建中心主任

季   蓉  社发中心副主任

王   贇  城管中队队长

戚仁玉  生态办主任

顾长鹰  城运中心主任

五、实施步骤

(一)街道自查阶段(2021年2月20日-3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收集资料,整理台账,形成自查报告。

(二)区级复核阶段(2021年3月16日-30日)

区级工作组赴各街镇开展明察、暗访和走访,提交专项行动复查表格,梳理汇总问题,分类形成“回头看”专项行动报告,汇总形成全区总报告。

(三)迎接市级复查阶段(2021年4月1日-30日)

根据自查和复核阶段情况,落实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做好整治黑臭水体“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查漏补缺,做好迎接市级专项行动组的复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要充分认识本次“回头看”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落实自查阶段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坚决做好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高度,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紧压实河长责任,确保自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河长办、水务所、营商办、服务办、自治办、城建中心、社发中心、城管中队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村居相互配合,握指成拳,形成合力,认真推进问题排查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逐项逐条整改。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确保沿河湖岸线全程检查,认真填写“八查”表格,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监管有效的河湖资源管理体系。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