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盈浦街道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QZ3318000-2021-007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1〕25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1.04.30
各居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盈浦街道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30日
盈浦街道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以下简称“卫星锅”)的管理,坚决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锅”违法行为,建设文明、和谐、平安盈浦,根据《民法典》、《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居民小区内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锅”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结合房屋高坠隐患排查工作,在全街道开展“卫星锅”专项整治行动。为积极有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以规范管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为主线,以严厉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为主要任务,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卫星锅”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保障社会稳定。
二、领导小组
由盈浦街道“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卫星锅”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喻晓东副主任牵头,朱春健、沈丽萍、陆广军副主任配合。由陈忆文、张莉、戚仁玉、唐千根同志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明确部门职责,各村居履行属地化管理责任,确立专人负责,配合开展工作。
三、目标任务
在全面排查擅自安装使用“卫星锅”情况的基础上,力争2021年底基本消除私装“卫星锅”现象,及其引发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主要任务包括:完成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村居建筑外立面、阳台、室内违规安装的“卫星锅”及楼顶违规架设的“卫星锅”的拆除清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工作(2021年4月中下旬)
召开整治工作部署会,对开展“卫星锅”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明晰各方责任,明示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二)自查排摸分析(2021年4月下旬)
对辖区内各村居违规安装“卫星锅”数量和设施情况开展核查统计,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根据摸底自查的“卫星锅”存量情况,按照风险隐患程度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拆除计划。其中对坠落风险高、有碍市容市貌、人员密集区域场所的违规设备应当立即整治。
(三)递进式集中整治(2021年10月底)
1.告知期:5月30日前,按照“谁安装、谁使用、谁拆除”原则,组织力量向违规安装“卫星锅”用户发放《卫星锅拆除告知书》,要求居民限期自行拆除“卫星锅”。
2.助拆期:6月至7月,经宣传告知,居民愿意拆除但无力自行拆除的,负责帮助居民实施拆除工作。
3.执法期:8月至10月,如告知后,仍拒绝自拆、助拆“卫星锅”等情形的,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结检查(2021年11月底)
对依法依规拆除的“卫星锅”照片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归档,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及下一步长效管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严抓落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卫星锅”及其引发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补齐城市安全运行短板的重要任务,各职能部门、科室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本次整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严抓工作落实和督促,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有序开展。本次整治工作涉及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要做好工作部署,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做到依法合规开展工作,及时做好教育引导,稳妥有序推进。不组织公开宣传,做好相关的舆情管控工作。
(三)强化协作。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各职能部门、科室要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各项工作主动靠前一步,既要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职责,又要相互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发挥联合查处的作用。
(四)加强保障。整合协调街道内相关各方力量,形成整治工作的整体合力,各职能部门和科室要保障人员队伍和整治工作经费的落实。
(五)落实长效。各职能部门、科室针对“卫星锅”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及时整治,严防“反弹”,确保平安青浦建设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六、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街道辖区机关科室、企事业单位的进行“卫星锅”排摸的告知及整改。
2.平安办(拆违办)负责专项整治的大联动和治安维护。
3.服务办负责街道辖区内教育机构、学校、培训机构、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医院的房屋“卫星锅”的排摸、告知及整改。
4.管理办负责农民建房的房屋“卫星锅”的排摸、告知及整改。
5.营商办负责街道辖区内金融机构、商业商办综合体、菜场、商场、宾旅馆的房屋“卫星锅”的排摸、告知及整改。
6.自治办协助城建中心指导各居委会、业委会开展住宅小区“卫星锅”排查整治工作。
7.城运中心负责“12345”热线平台隐患问题的派单和督办工作;结合网格巡查,对存在隐患的“卫星锅”及时上报。
8.城建中心负责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卫星锅”排摸工作,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对住宅小区内的“卫星锅”的排摸、告知及整改。
9.文体中心负责指导“卫星锅”排摸、整治的行业指导,做好街道辖区风貌保护建筑的房屋“卫星锅”的排摸、告知及整改。
10.城管中队负责做好城管执法权限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置工作。
11.各村居、筹备组负责落实管理辖区内沿街门店、协同物业企业对住宅小区内“卫星锅”的排摸、告知及整改。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卫星锅”进行排摸、告知,开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