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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浦街道“群租乱象”常态长效管理办法

QZ3316000-2023-003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3〕30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3.06.29

为进一步加强本街道实有人口管理,提升服务和管理工作质量,规范辖区住房租赁行为,切实消除因群租导致的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盈浦人居环境品质。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青浦区关于开展“无群租小区”“无群租居村”创建行动方案》等相关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坚持“先排摸、后整治”原则,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盈浦街道关于开展“无群租小区”“无群租居村”创建行动方案》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群众反响强烈、影响房屋安全和社会和谐的“群租乱象”。通过实有人口信息和实有房屋排查,及时发现辖区“群租”现象和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专项综合治理。

二、组织领导

成立盈浦街道“群租乱象”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陈爱明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陈锦花,街道党工委委员栋泽贵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邱漪琼任副组长,街道派出所、城运中心、城建中心、管理办、综合执法队、人口办主要负责人及各居村(筹建组)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综合整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群租”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督导检查和信息梳理汇总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综合整治办:负责街道“群租乱象”常态长效治理工作的总牵头、总协调、总组织、总推进,同时对各居村、各部门的“群租”治理相关工作情况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学习及督导检查。

(二)各居村委(筹建组):了解掌握辖区非正规落脚点(建筑工地、商务楼宇、地下车库、非改居、物业配套用房等)房屋使用状况,建立相关信息档案。加强辖区租赁房屋管理,建立出租房租赁合同报备制度,督促房东及时提供租赁人员变动情况。

(三)派出所:重点关注小区住宅类,分割房、群租房、规模性租赁房的核查检查,对不配合及违反人口管理信息登记的人员及单位及时予以劝导和相应处罚。

(四)城运中心:组织开展辖区“三合一”场所的常态化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群租”情况和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或反映存在的“群租”扰民现象,及时上报反馈至街道“群租”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做好后续整治工作。

(五)综合执法队: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进行改建供人员居住及违反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或最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城建中心: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各居村委、筹建组排查发现的疑似“群租”行为组织核查认定,并进行违法证据取证,形成整治清单。

(七)管理办:负责制定农村村民住房风貌规范,设计推荐农村村民住房建设方案,指导村委加强住房燃气安全管理、住房建设现场管理和落实农村自建房租赁管理。对辖区各村委排查发现的疑似“群租”行为组织核查认定,并进行违法证据取证,形成整治清单。

(八)街道人口办:根据人口协管员责任区划分,每月完成一次全覆盖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的上门排查,发现“群租”现象及各类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所属居村委及人口管理办公室。每周组织各居村人口协管员开展交叉检查,对街道35家居村及3家筹建组,165个小区(包括43个开放式小区)进行全覆盖清查排摸,及时发现“群租”现象及其他各类安全隐患,以季度为周期完成一轮全区域交叉检查,检查成果以周报形式上报街道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街道综合整治办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青浦区关于开展“无群租小区”“无群租居村”创建行动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各居村、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积极投入“群租乱象”的排查、整治、创建工作中。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居村要切实加强对“群租乱象”整治和“无群租小区”“无群租居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创建计划,有序推进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坚决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走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街道要为综合整治办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保障,要将创建工作与幸福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综合整治办要积极组织各居村开展抵制“群租乱象”的宣传活动,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各类人员支持与参与“群租”行为的综合整治行动中。各村居要积极动员居住小区楼组长、村民小组长、物业人员、业主代表、平安志愿者等“N”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群租乱象”的发现及整治工作。

(四)强化考评,奖励先进。街道居村委(筹建组)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人口办人口协管员、物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是“群租乱象”发现及信息采集的主要责任人,要将居村(筹建组)有无“群租乱象”纳入对物业人员、人口协管员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范畴。对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和上报“群租”现象的各类人员予以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街道财政予以保障。

附件:1.盈浦街道“群租乱象”排查工作安排表

2.盈浦街道“群租乱象”发现整治流程图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盈浦街道“群租乱象”排查工作安排表

 

序号

所属居村委

小区数量(个)

实有人口数(人)

实有房屋数(户)

交叉检查人数

群租处所

1

解放

8

5355

2376

4


2

庆新

5

5024

2136

4


3

庆华

8

4864

2292

4


4

华浦

3

4358

1585

2


5

尚美

5

4606

1877

3


6

城北

5

3501

1801

3


7

盈联

3

3526

1002

2


8

上达

4

4364

1682

3


9

浩泽

1

3612

1422

2


10

漕盈

6

4623

2047

4


11

复兴

10

3768

1623

3


12

盈港

12

5820

1981

4


13

贺桥

2

3272

1328

2


14

东渡

4

2792

1126

2


15

怡澜

2

3072

989

2


16

三元

6

2399

956

2


17

民乐

1

4370

1591

3


18

民佳

1

6213

2378

4


19

民欣

1

1980

708

1


20

双桥

4

2265

1162

2


21

万寿

7

6935

2834

6


22

赵屯浦

1

2293

1494

3


23

西部

5

6644

2533

5


24

绿舟

3

3164

1051

2


25

龙威

4

4055

1493

3


26

盈中

11

6241

2360

4


27

崧子浦

2

4454

2145

4


28

盘龙浦

2

2476

2108

4


29

新塘浦

3

5147

3061

6


30

淀山浦

2

5670

2917

6


31

平和浦(筹建)

4

3170

2300

4


32

俞家埭村

1

241

22

1


33

天恩桥村

1

1527

79

2


34

南厍村

1

43

3

1


35

观云浦(筹建)

3





36

盈清(筹建)

1





37

贺桥村

0





38

南横村

0





合计:

36

142

131844

56462

107



附件2

盈浦街道“群租乱象”发现整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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