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盈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口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2.06.15
索取号:QZ3108000-2012-001 发文字号:青盈街办〔2012〕30 号 发文日期:2012-06-06
各社区居委会、村、机关科室:
盈浦街道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盈浦街道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工作方案
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
盈浦街道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户籍
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稳妥推进本街道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确保切合实际、全面覆盖、重点突出,有效提高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的知晓率、支持率。
(二)建立健全本街道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服务管理长效、常态工作机制,稳妥推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实行居住登记制度,探索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是加强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并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专班(名单附后)。由街道分管稳定工作的班子领导武装部部长倪俭春为组长;派出所所长席晓东、人口办主任顾长鹰为副组长。下设专项工作推进办,由街道人口办主任顾长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定期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加强协调和指导,促进沟通与合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8日-6月1日)
召开工作部署动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根据《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扩大试点工作宣传提纲》等相关内容,设计、制作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采取横幅、展板、集中宣传和社区综合协管员上门宣传、告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将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工作宣传到每个村、居委会,积极争取社区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试点先行阶段(6月4日-7月4日)
以民欣社区为试点。针对拆迁户基地居住小区人户分离相对较多的实际,上门核对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填写《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及时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居住证受理点)办理相关手续。争取在一个月内使试点登记率达到50%以上,并及时总结完善试点工作经验加以推广,以点带面在街道各村、居全面铺开登记工作。
(三)全面推广阶段(7月5日-11月30日)
1
.社区综合协管员要督促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及时办理居住登记的责任。通过社区物业安保、楼组长、义务巡逻队、信息志愿者的作用,及时掌握好相关动态信息,及时与社区综合协管员联系。
2
.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向专项工作班子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发挥好目标管理考核等方法的导向作用,确保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3
.加大登记力度争取在9月底登记工作达到50%,在11月底前完成70%以上的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工作。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1
.由街道人口办对各村(居)委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进行核查。
2
.12月初对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在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遇到的各种问题,寻求支持和帮助,突破瓶劲,破解难题,解决问题,力争年度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附件:盈浦街道“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专班
盈浦街道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
盈浦街道“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
居住登记”工作专班
组 长:倪俭春
副组长:席晓东
顾长鹰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朱林娟(财政审计科)
刘美红(社会事业科)
吴锦新(社区服务中心)
沈雪丽(社会保障科)
邵 磊(办公室)
徐嘉嘉(房管办)
席晓东(盈浦派出所)
下设推进办,主任由人口办主任顾长鹰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长担任。
以上工作专班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