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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盈浦街道企业(工地)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QZ3118000-2020-001

主动公开

青盈街办〔2020〕2号

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0.02.29

各居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部门:

现将《盈浦街道企业(工地)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盈浦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29日              

盈浦街道企业(工地)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街道辖区商贸体、企业和工地等实际情况,统筹加强防疫和复工管理,确保经济社会安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牢牢把握“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两大关键环节,针对辖区商贸体、楼宇、建筑工地、市场、企业、商铺等特点,进一步完善属地防控、主体防控、行业防控和社会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复工备案、巡查整改、执法管控、就业保障和社会稳定责任工作机制,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二、防控机制

建立盈浦街道企业(工地)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宾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章国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朱春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徐  波(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陆广军(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党政办、党建办、党群办、服务办、综发办、管理办、自治办、财政办、平安办、信访办、生态办、人口办、网格化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房管所、司法所、派出所及有关属地村居委负责人员等组成。

工作组下设八个行动分队:

(一)工地复工及监管分队。牵头领导:朱春健;分队长:唐千根;副队长:顾建国、朱晓弟、蔡明明。主要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审核、备案及防疫监管工作,分队设置南横和城区两个行动小组,负责日常检查、登记和人员信息核对工作。

(二)生产企业复工及监管分队。牵头领导:陆广军;分队长:陶芹;副队长:杨少卿。主要负责街道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审核、备案及防疫监管工作。

(三)沿街商铺复工及监管分队。牵头领导:陆广军;一分队队长:叶晨;副队长:谭华,负责餐饮、食品、药店复工审核、备案及防疫监管工作。二分队队长王赟;副队长:朱国强,负责其他沿街商铺复工审核、备案及防疫监管工作。

(四)服务业企业(商贸体、商务楼)复工及监管分队。牵头领导:陆广军;分队长:杜春云;副队长:宋召洁、谭华。主要负责服务业企业(市场、超市、楼宇、商贸体)复工审核、备案及防疫监管工作。

(五)综合执法分队。牵头领导:朱春健;分队长:戚任玉;副队长:朱国强、谭华、丁俊华。主要负责实体企业、商贸体、沿街商铺、市场、建筑工地等防疫执法工作。

(六)联合督查分队。牵头领导:朱春健、徐波、浦浩良(建管委)、张建峰(新城公司);分队长:唐千根、杜春云、陶芹、王赟、顾长鹰、姜海强(建管所)、陈晓燕、程建、谢敏敏(新城公司)。主要负责对商贸体、楼宇、市场、服务业企业、建筑工地复工和防疫督查、整改、管控工作。

(七)促进就业分队。牵头领导:徐波;分队长:吴锦新;副队长:张峰。主要负责社会面就业和复工复产企业就业供需矛盾的协调、招录、统计、监管以及劳动纠纷调处等工作。

(八)社会稳定分队。牵头领导:章国新;分队长:戚仁玉、屈爱民、董俊华、邱漪琼。主要负责社会稳控工作,确保复工单位及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矛盾化解、信访维稳和平安建设。

三、重点措施

(一)整体纳入”1+8”防疫体系。在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把企业(工地)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社会面防控、观察点保障、道口检疫、综合协调、舆论宣传、综合整治、综合保障、预防救治8个专项工作中,与社区防控无缝衔接、区块链接,切实做到联防联控、资源整合、统筹推进,整体联动。

(二)强化落实“三个百分之一百”。一是100%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辖区2310多家沿街商铺、10大综合商贸体、53家生产企业及26个建筑工地全部成立符合要求的“疫情防控小组”,建立一整套内部防控运行机制。二是100%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工地)应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强化实战、实时、实效管控,确保不发生疫情。三是100%落实属地报备,严格按照防疫及复工复产审核必备条件、操作办法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服从属地村居及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三)加强主体责任和条件管理。夯实申请复工复产企业、工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加强防疫政策宣传引导,加强防疫知识和技能培训、演练,切实增强全员防范意识和行动自觉;以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落实封闭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单岗值守、测温消毒、人员核对、扫码登记、健康管理、持证上岗等各项防疫措施,督促做到防疫有规范、落实有检查、追溯有记录,拧紧企业(工地)复工复产的责任链条。

(四)做实做细日常巡查执法监督。加强每日巡查,坚持做到一日多查、一岗双查,及时督促整改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实行发热人员“零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夯实城管队伍、网格力量、整治先锋实时监管、回头复查、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条块互动、部门联动,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处置;加强综合执法,严格按照问题清单依法依规采取警告、处罚直至停业等措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五)统筹做好防疫和促就业保安全保稳定工作。加强就业保障,结合复工复产实际,利用移动终端及时做好防疫期间“三类”人员的统计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招录意愿、招录需求、招录面试等活动;加强安全检查,结合“三大整治”和联合督查,进一步加大对商贸体、生产企业、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进一步加大指导宣教力度,维护复工复产秩序,切实做到防疫不延误、复工不延迟、事故不发生。

(六)实施重点区域领导督导联系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督导制度,完善街道班子领导划片包干、定点联系责任制,强化重点走访、复工检查、后续监管及问题协调,进一步形成抓防疫、抓复工、抓安全、抓稳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各项通报制度,加快落实各类复工企业审核要求,加快完善巡查、执法、督查安排,及时开展数据统计、上报和反馈,全覆盖、全方位、全要素掌握疫情防控及恢复生产情况。

四、复工审核

(一)复工复产申请

严格按照企业(工地)复工复产要求和相关工作提示,向街道相关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制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含企业人员信息表)、应对疫情预案措施以及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等。

(二)审核备案流程

街道相关部门收到复工申请后,严格执行审方案、审现场、审人员等工作流程,建立“一企一档”、“一地一档”、“一店一档”,经初审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区级相关部门备案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排查,把好人员进出关。坚持摸清总量、核清存量、理清增量,按照人员登记核查相关要求,实时进行动态核实,实时进行信息更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加强督促人员健康管理,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健康状况,第一时间对返青人员落实隔离观察或严格健康管理等措施,第一时间落实发热人员应急隔离和定点就诊并上报。

(二)加强督促指导,把好问题整改关。实行联合督查挂牌上岗,通过“告、听、看、查、问、促、报”等方式,严格督查复工企业(工地)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包括人员管控、日常防控、消毒工作、办公场所管理、食堂用餐管理、宿舍管理等情况。加强督查反馈、复核、整改,筑牢联防联控防疫阵地。

(三)加强备案审核,把好复工复产关。按照严格审核、精简审批、分类实施的要求,加快对申请复工复产企业、工地的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验收,对符合防疫要求的复工企业(工地)做到全部备案复工;对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坚决不予备案复工。

(四)加强实时监管,把好安全稳定关。在抓紧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稳就业保安全保稳定的工作力度,同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协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行业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查处、立即整改,确保以防促稳、以安保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上下对接,把好服务企业关。加强防疫指导,主动对接复工复产企业(工地),尽可能帮助企业(工地)解决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加强与区级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工作平台,相互通报情况,及时会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