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管理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工作的通知
QE41010002014001
主动公开
赵府〔2014〕55号
无
2014.08.01
各村(居):
为加强我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区府印发了《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青府办发[2013]98号文),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的建房管理要求,本镇特制定了《赵巷镇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实施意见》自通知之日起施行。现将《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按照《实施意见》依法依规从严监管。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