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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管理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工作的通知

QE41010002014001

主动公开

赵府〔2014〕55号

2014.08.01

各村(居):

为加强我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区府印发了《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青府办发[2013]98号文),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的建房管理要求,本镇特制定了《赵巷镇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实施意见》自通知之日起施行。现将《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按照《实施意见》依法依规从严监管。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