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13年赵巷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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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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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9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
《2013年赵巷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已经镇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2日
2013年赵巷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加强本镇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现提出2013年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上海市、青浦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各项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执法、监管、处罚、问责)的要求,“严”字当头,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早”字当头,妥善快速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字当头,着力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制度和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按照深入整治不放松、狠抓基层打基础、健全机制强监管、改革创新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推动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及提升,努力提升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总体目标: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持全镇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项行动,全力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结合我镇开展的“三项整治”活动,针对突出问题和难点、热点,2013年重点开展以下专项综合治理工作:
1、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
2、无证照专项整治;
3、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4、肉类综合治理;
5、保健食品综合治理;
6、食品摊贩综合治理;
7、食品现制现售综合治理;
8、粮油及酒类专项整治;
9、餐具、食品包装材料综合治理;
10、餐厨废弃油脂综合治理。
(二)加强环节监管,落实监管职责。
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投入品的使用,加大培训力度。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地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率达40%,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地产农产品监管能力。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对全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突击检查、错时检查、交叉检查,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落实乳制品专项监管要求,对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加大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
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重点加强菜市场和超市监管。完善农村食品经销网络,推进食品统一、集中配送,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以村为单位,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督促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流通企业食品信用分级管理,加大流通领域食品抽检力度,提高食品抽检覆盖面和针对性。建立电子化进货索证索票台账,实施食品可追溯和供应商原产地检查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加强熟食销售单位监管,严禁更换包装和生产日期、保质期再行销售。加强商场、超市等现制现售食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四是加强餐饮环节监管。重点防控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部门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餐饮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公共餐饮监督公示,全镇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以及公共餐饮监督公示率达到95%,积极推进中型以上和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推进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厨房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学校、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及大型宴席活动的监管,试点实施远程监控的电子化监管,防范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继续开展小餐饮、无证餐饮整治和规范,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现制现售监管。加强农村自办酒席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考核,推行食品安全保险机制试点。
(三)广泛宣传发动,推进群防群治。
1、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区食安办转办的日常投诉举报件,确保每一件投诉举报件在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反馈,实现办结率和回复率两个100%。积极宣传、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必奖。通过对投诉举报线索的排摸梳理和分析评估,进一步发现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尤其是重大案件线索,从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巩固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充分发挥村(居)、社区、中小学校等基层力量和专业力量作用,积极组织各类志愿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监督工作,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食品安全培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 2011 - 2015 年)》,开展分类分层次的培训。对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课时数不少于40小时;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培训;同时加强对本镇食品安全检查员、村(居)委联络员、村民小组(楼组)信息员的培训。
(四)加强应急处置,积极应对事件。
1、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主动发现和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社会热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积极回应各方诉求。
2、加强应急演练和队伍建设。镇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区域性及部门为主的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狠抓基层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加强和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农村和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各村(居)委会至少要有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实体化运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镇食安办及有关部门加强对社区和乡村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食品安全隐患,将食品安全纳入“大联动、大联勤”平台,加强联合执法,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进一步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责任,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基层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村、居委网格化管理的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特别是对于网格化管理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发现和解决的,要依法依纪实施最严厉的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突出“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各村(居)、相关公司和单位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力量资源,形成监管合力;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
(二)要发挥条线部门作用。
农服中心、食药监、工商、质监、经发办、城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实现无缝衔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加强行风政风建设,严格管理队伍。
(三)要加强督查评估考核。
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镇食安办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年底组织评估考核。
(四)要加强食安办自身建设。
镇食安办要深入调查研究 ,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薄弱环节,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主动牵头协调,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抓整改落实,切实形成整体合力;要主动服务指导,为有关部门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想办法、出主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为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