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无
主动公开
赵府〔2017〕145号
无
2017.11.23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大型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赵巷镇辖区内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等工作,实现宜商宜居美丽新赵巷的创建目标,根据《青浦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赵巷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本镇河道管理范围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治理保护体制机制,为维护和提升本镇河道水环境、实现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重责任落实,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责任体系,因水制宜,分层落实各级河长职责,夯实属地和相关部门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重源头控制,强化水岸同治同管。水环境问题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治理水环境必须远近结合、水岸同治,保护水环境也必须综合施策、水岸同管,改变部门分割、各行其是的低效管理状况。
3、重开放共享,强化运作机制创新。基本不改变现有体制和部门职责分工,把水环境治理保护融入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体系,充分考虑城乡、村居发展差异,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新机制。
4、重问题导向,强化处置流程再造。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落实影响水环境的各类问题处置工作,充分利用镇网格化中心管理平台,对问题处置实行一事一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同步配套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运转持续、运行高效。
三、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全镇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水质有效提升;到2020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河道岸线管理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环境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
四、建立完善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和运作机制
(一)建立镇、村两级河长责任体系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规定,镇党委书记担任全镇总河长,镇长担任副总河长。(见附表1)
1、分级设置河长
(1)市、区管河道河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相应河段“镇级河长”; 镇、村管河道由以村(居)为单元,河长由镇党政领导担任若干村(居)河道的“镇级河长”。(见附表2、3)
(2)所有河道按照属地原则,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河长”。(见附表3)
2、落实各级河长职责
河长是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掌握河湖动态变化的基本情况,督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年度目标任务。主要职责为:
(1)总河长职责。总河长负责全镇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副总河长负责河长制的组织实施,解决全镇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镇河长制的落实推进和日常工作由河长制办公室负责。
(2)镇级河长职责。对担任河长的河道管理保护负责,同时负责对村级河长监督考核;组织制定“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对履职不力的村级河长进行约谈。
(3)村级河长职责。对村(居)内所有河道的管理保护负责,具体负责对村(居)民的宣传、教育,检查发现和及时处置河道的常规管护问题。
3、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河长制的全面推行和实施中的具体工作,上级河长制办公室确定的各类事项的落实,镇、村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管理工作的推进协调等,要由相对固定的机构来承担,按区委、区政府规定成立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落实完善河长制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报送、督查督办、工作通报、考核问责等制度落实全镇河长制工作。
(2)制定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上级要求,编制、分解落实河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和整治任务,包括年度整治和管理保护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等。
(3)综合协调推进。落实镇总河长、副总河长交办的工作,并为镇级河长协调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协调河道整治和管理保护中的综合执法以及上下游、左右岸联动治水、管水等问题。
(4)组织评估考核。开展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开展对镇村级河长履职情况的评估考核。
(5)开展工作通报。向河长定期提供各类信息,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向群众公开河道基本情况、考评考核结果等。
(6)其他。承办领导和区河长制办公室交办的任务等。
河长制办公室为非常设机构,由镇分管领导兼任主任,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正科级)和若干兼职副主任,负责河长制的日常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督查考核、信息宣传3个工作组,抽调4名专职人员,实行集中办公、预算单列、实体运行。
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全镇河道整治和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工作。具体职责为:
办公室:负责重要文件和信息的流转,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党群办:协调河长制考核工作。
文明办:协调河长制社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规保办:协调河道蓝线和周边规划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协调相关河道工程、企业污染源执法监管、水质监测等工作。
经发办:协调河道周边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
社发办:协调相关河道管理范围内保洁、垃圾处置等工作。
社区办:负责村(居)“以奖代拨”考核工作。
财政所:协调落实水环境治理等相关资金政策并监督资金使用。
网格化中心:协调推进河道周边环境治理和河湖网格化长效管理。
安管中心:负责辖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浮吊船、码头整治和管理以及船舶污染治理。
农服中心:协调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河道周边畜禽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管理保护。
城管中队:负责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中的执法。
巷馨保洁公司:负责相关河道保洁、垃圾处置和日常管理工作。
水务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河道执法监管;协调推进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确权。
派出所:负责加强对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规土所:协调指导河道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落实河湖蓝线划定。
(二)落实河道治理问题主动发现、高效处置的运作机制
河长要履责,既要有河长办帮助协调推进治理任务,也需要有相应的实体帮助处理处置面广量大的管理问题。
1、落实问题主动发现机制
(1)落实问题清单。严格落实问题清单中重大、一般、轻微三类问题的发现(见附件4)。
(2)主动发现问题。结合我镇实际,除推行市场化日常管护模式外,选择若干村居组织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的区域,深入开展村民自治试点模式。此外,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以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新闻媒体、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拓宽涉河问题发现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水环境治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2、建立问题处置机制
依托镇网格化管理平台,补充完善必要的信息化支持系统,实现涉河问题的报送、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等纳入网格化管理平台运作系统。其中,对于巡查发现的轻微问题,由养护单位或村民自治队伍及时处置;对于一般问题、重大问题,进入网格化管理平台分类处置;对于网格化管理平台难以顺利结案,需要多部门综合执法、甚至“行刑同步”的事件,由镇网格中心会河长办共同处置,必要时报请河长协调;对于综合整治、节水减排、土地减量、企业转型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持续推进的相关工作,由河长召集相关部门共同会商,必要时报请总河长同意,分门别类纳入年度计划综合推进。
(三)建立配套的保障制度
为保障河长制正常运行、涉河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必须制定配套制度加以约束和评价。
1、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镇总河长会议,贯彻落实区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决策重大事项、部署年度计划等。召开镇河长办联席会议,具体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召开区河长办专题会议,协调解决临时性、突发性、事务性涉河问题。
2、信息报送制度。各村(居)及镇河长办成员单位定期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镇河长办定期综合分析工作推进、网格(热线)工单、督办处置等情况报各级河长,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河道污染、填堵河道等突发重大违法事件,由河长制办公室即时报河长。
3、督查督办制度。每月遴选村(居)对河长制贯彻落实和河道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实行“月报季考”,对推进慢、问题处置不及时等事项,实行挂牌督办。
4、考核问责制度。开展河长制专项考核,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依据工作成效、热线处置情况等对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履职不力的河长进行约谈问责,直至通报批评。
5、村(居)以奖代拨奖励制度。结合河长制专项考核,设立专项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管理保护情况良好的,通过以奖代拨方式给予村(居)专项奖励。
五、分步推进计划
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类分步加快推进。总体目标是:2018 年建立完善的河长制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分步实施计划为:
1、建立镇、村二级河长责任体系。2016 年底建立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攻坚战河长制,确保2017年基本消除河道黑臭。2017年二季度建立全镇全覆盖河长制,落实河长相关业务。2018 年全面建立完善的河长制管理体制机制。
2、试点推进市场化和“小河长制”河道长效管理模式。2017 年三季度完成全镇所有河道日常管理养护责任人或单位(小河长或第三方),实现黑臭河道整治一条、巩固一条、常态长效管理一条;四季度完成全镇河道长效管理经费测算,规范相关管理内容,逐步建立一河一档、一河一策、一河一长、一河一景的管理理念,2018年实现全覆盖。
3、研究制定配套制度。2017年二季度完成督查督办、工作通报、考核问责等制度的制定,年内完成专项考核的制定。
附表1:赵巷镇河长制责任体系(总河长)
附表2:赵巷镇河长制责任体系(镇级河长)
附表3:赵巷镇河道河长名单(镇、村级河长)
附件4:青浦区河湖治理保护常见问题巡查发现和网格化处置任务清单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