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赵巷镇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QE410200020170003
主动公开
赵府〔2017〕20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7.03.06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大型社区:
《赵巷镇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赵巷镇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体制改革创新,为努力实现“十三五”期末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赵巷镇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指导思想:在区安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区镇两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继续推进安全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源头防范,完善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多方发力,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方式加强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城市安全防线。
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重从体制机制法治等方面,细化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守住底线、补齐短板,从严从细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将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突出抓好5方面工作。即: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强化;深化体制改革创新,促进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监管方式的不断创新;强化源头治理防控,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全面受控;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基础保障能力的不断增强。按照“五个要严”(检查要严、执法要严、整改要严、追究责任和处罚要严、各项制度的落实更要严)的总体要求,聚焦重点,抓住关键,形成合力,体现实效,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推进本镇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一、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强化
(一)深化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按照分类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分明、整体有序的立体安全监管责任网。从严压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凸显“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综合监管与行业、专业监管分兵把守、协同治理,在各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编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四张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任务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为落实部门责任、加强考核提供基础和依据。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属地监管“四张清单”,明确分级管理范围和对象,完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以国务院安委会首次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巡查为契机,深入开展自查自改,进一步深化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深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实“年初签约承诺、项目化过程推进、定期预警通报、年底履职考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对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实施风险预警控制。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上下结合,点面结合,切实推动属地党政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部门“三个必须”落实到位。发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联席会议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查找短板,解决突出问题,堵塞监管的盲点漏洞,形成部门联动,多元共治的安全工作格局。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增强企业法治意识,明确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负责,督促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一岗双责”延伸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辨识、自评价、实施风险警示,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高危行业安全行政许可,加强对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标准化管理、诚信制度建设、社会第三方参与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的主体责任。
二、深化体制改革创新,促进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一)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施网上公开办理,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各项措施,有序规范危险化学品领域市场准入,加强证后监管。
(二)拓展安全生产第三方管理
深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联动惩戒。根据行政监管业务工作的需要,实现与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的双向对接,共享联合惩戒、双告知、双随机等政务信息,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监管方式不断创新
(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分行业监管方案。推进综合监管,按照区政府要求,部门安全监管事项纳入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好信息收集,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构建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化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对行政权力行使情况,组织开展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满意度调查测评。
(二)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制定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季度、月度监督检查方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事项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和实施情况的日常督促检查。深化“三率”(执法检查率、整改率、处罚率)统计约束,提升监督检查实效。强化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四、强化源头治理防控,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受控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力度
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抓住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2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开展危险化学品、职业病防治、船舶、电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液氨制冷、技术服务机构等重点事项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加强“两客一危”(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企业源头排查整改,以深化“交通大整治”为抓手,以“区级层面一周两整”的频率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治理交通“顽疾”,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继续将消防治理工作与“五违四必”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顽症等深度融合,拓展城市消防高风险调研模式和成果转换,持续加大对消防专项调研的8类高风险场所以及“三合一”、群租等突出火灾隐患的督改力度。加强对事故多发的建筑工地、易造成重大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等的监督检查。紧盯聚集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设备,大型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锅炉、电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第三轮市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的安全整治。加强公用民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及在建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加强非公用民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以落实公共安全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属地管理,细化应急处置预案,运用“热力图”“电子巡逻”等技术,对人流进行动态监测、评估研判、及时预警,防止发生踩踏事故。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以及生化、放射性物品的管理,采取源头控制、定点销售、流向管控、实名登记等全过程管理措施。加强对长途客运、公交等安全管理,加强对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等重点管线的看护巡防,严格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深化危险化学品精细精准管控
推进全镇危险化学品“目录化”“清单式”管理。全面落实《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三批第一版)》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申报登记工作,强化分类风险识别。在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进一步推进完成“定品定量、有序周转”的精准化动态定置管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精准施策,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加快推进新一轮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联动联控。
(三)深化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依托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平台推动落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交通事故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继续推进事故多发道路分级排查治理机制,并通过预警分析、专家会诊等形式,及时发现隐患并积极会商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人、车交通违法及时通报处理机制。继续推进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共享和深化应用,实施重点联动管控。坚持以问题管理为导向,固化交警部门作为“主力军”、其他警种辅助参与的大整治行动工作格局,继续推动“责任区”勤务模式试点,不断完善“队所联勤、队社联动”机制,完善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功能,加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社会监督。严格贯彻实施《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效提高违法成本、维护执法尊严。推进交通运输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编制风险辨识手册和等级划分标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平台“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功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采取不定期联合执法,对辖区水域开展巡航联合执法,对运输船的救生、消防、防污染等开展重点检查。提升执法精准性,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创新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在气瓶和罐车充装单位开展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试点工作,并在液氨制冷、加气站等重点行业和区域全面铺开。深入推进电梯物联网建设,试点推广电梯安全管理新模式。在坚持法定检验制度、公益属性、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方向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检验工作改革。
(五)加强消防安全社会面防控
推动各村(居)、部门、社会单位依法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加强党政属地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平安、城市网格化管理、社区综合管理中心等基层管理平台,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和“六加一”措施。推动落实大型活动“属地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模式,做好重大节日及党的十九大、上海旅游节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坚持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优质高效推进年度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保质保效完成“3个老旧居民小区实施消防设施增配或改造,组织居民小区开展消防疏散演练”。
(六)深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
以“建体系、夯基础、补短板、求创新”为工作基调,继续推进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区域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企业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培训,规范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夯实监管执法基础,继续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完善以抽查监管为主,差别化监管为辅,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为重要补充,计划执法与“双随机”监管执法相结合,专业队伍执法与日常监督管理紧密联动的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模式。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继续发挥质量标准化工程的观摩示范引路作用,开展创建、树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观摩工程工作。持续推进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无证作业、违章操作、工程设备带病作业等行为。推动质量安全监管的创新,委托第三方开展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监管执法。进一步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工法的开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建筑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五、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基础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宣贯
开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新出台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培训,推动广大企业、市民知法、懂法、守法。
(二)推进安全生产规划和标准化建设
抓牢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突出监管责任体系构建、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引入社会第三方、加强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点领域风险评估、检测、预警、防控等方面的创新,细化分解落实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为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继续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完成对2014年达标企业的复评和新增企业的初评。以规范达标企业管理为抓手,推动标准化管理体系真正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三)积极培育城市安全文化
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同业务学习相结合、同安排部署工作相结合、同服务基层相结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把“七进”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单位、安全社区、平安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等工作之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周”“道路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赛”“防灾减灾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专题宣传活动,深化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培育“三不伤害”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在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赵巷晨报、IN赵巷和门户网站等,多媒体宣传、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把握主动权。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基层一线典型事迹,主旋律更响、正能量更强。加强社会监督,用好各类服务、举报热线,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动员全社会力量维护好城市安全。
(四)务实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
以职业病危害较重用人单位为重点,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抽查复核、总结通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职业健康体检的落实。继续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职业病多发单位监督性检测工作,制定专项检测计划并下达任务,分析汇总检测数据并定期公告做好年度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