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赵巷镇2017年土地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E4102000-2017-001
主动公开
赵府〔2017〕11号
无
2017.02.10
五、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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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 | ||||||||
六、补偿标准
1、对减量化锁定企业实行分类补偿,补偿内容为土地使用权、地上物(包括房屋及其附属物、场地、供电供水等设施)、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人员安置五大类。房屋分为有证面积和无证面积(有证面积按评估价补偿,无证面积按房屋残值补偿)。
2、根据权属不同拟定土地使用权补偿:国有土地补偿指导价格定为120万/亩,完全出让国有土地补偿价格定为120万/亩,划拨国有土地以指导价的70%计算,为84万/亩,集体土地证30万/亩,无证15万/亩。地上物、设备搬迁等委托资质单位评估,以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费参照征收补偿标准实施。人员安置费以劳动法相关规定为准。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有效实施
把减量化工作纳入镇重点督查工作中,在镇减量化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落实减量化工作要求。
(二)条块结合,全力推进
各村(居)为配合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减量化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减量化目标任务。建立月报制度,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接上级、深入现场,确保工作不偏差。
(三)实行考核,奖惩结合
按照锁定的减量化年度任务,在年末对各村居减量化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1.赵巷镇减量化工作评估规定
2.赵巷镇减量化工作拆房规定
3.赵巷镇减量化工作复垦规定
4.赵巷镇减量化工作财务管理规定
5.赵巷镇2017年度减量化工作指标任务
6.赵巷镇减量化工作租金托底暂行方案
7.赵巷镇2017年减量化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评估规定
一、确定评估公司
服务类采购项目由财政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公开中标确定评估公司及评估费用。
二、上门评估工作要求
评估公司上门评估时,减量办、村(居)派专人全程陪同,现场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对企业内机器设备等进行锁定。
三、评估复核对象范围
抽检已出具评估报告的企业。
四、评估复核企业名单
评估复核企业名单需由赵巷镇减量化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确认。
五、评估复核单位
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以顾问形式打包年度评估复核工作。
六、建立淘汰制度
按照评估行业协会要求评估正常浮动范围为5%,以评估复核前后两次评估价形成基准价,超过基准价5%-10%警告一次,第二次则淘汰。超过基准价10%则直接淘汰。
附件2: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拆房规定
一、拆房单位
拆房单位由减量办委托村(居)安排,拆房单位必须提供相关拆房资质、营业执照。
二、签订协议
村(居)与拆房单位签订委托拆房协议、安全协议(一年一签)。
三、拆房时限
企业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在企业交房后15天内拆除完毕,面积较大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能超过30天。
四、拆房费用
拆除厂房不支付任何费用,涉及厂房内不可搬迁设备由拆房单位自行处理,以料代工
五、拆房完成
村(居)对现场做好监管,直到复耕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做好现场交接,确保安全、有序。
六、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需全程跟进拆房工作,负责拆房过程安全监管及拆房标准。
七、加强管理
村(居)需加强对拆房单位的管理工作,严禁拆房单位私自装运建筑垃圾。针对拆房单位建立淘汰机制,拆房队未按相关规定完成拆房要求的,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则淘汰。
附件3: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复垦规定
一、招投标工作
规保办办理复垦相关手续工作。
二、复垦时限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中标单位按复垦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全程跟进,企业土地面积10亩以下的施工周期为30天内完成,面积较大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能超过45天。
三、工作职责
镇复垦领导小组成员对复垦工作各司其职,加强管理。详见《赵巷镇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四、复垦要求及长效管理
验收通过后村(居)及农服中心需对复垦地块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种植,不能抛荒。详见2016年7月15日青农委[2016]88号《关于加强本区土地整理复垦耕地质量管理的意见》。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职责分工
根据2017年减量化工作方案要求,为了更好、更快、更有序的完成我镇减量化工作,现将我镇减量化联席会议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减量办: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村(居)、资产公司,确保减量化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保办:负责办理复垦相关手续,协调监理单位、工程管理公司、农服中心、中标单位现场项目交底。协调城管、村(居)确定复垦车辆进出行驶路线,施工现场管理及验收。监管危化企业的无害化处理。
(三)规土所:负责办理减量化立项、验收工作。
(四)农服中心:协助监管减量化复垦工作;指导村(居)做好复耕种植,长效管理以及土壤检测工作。
(五)财政所:负责办理评估公司招投标手续,协调监管减量化资金,确保资金落实,专款专用。
(六)经发办:负责协调村(居)确定上报年度减量化企业名单,协助减量办完成减量化任务。
(七)经管中心:负责监管村(居)、资产公司的集体资产,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八)建管公司: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协助完成验收。
附件4: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财务管理规定
一、补偿金额确定
以评估报告为标准,经镇减量化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后方可进行签约。
二、集体资产分割
集体资产分割由所属资产公司、村(居)根据会议纪要上报减量办,减量办根据会议纪要签订补偿协议。
三、资金支付方式
签约完成后支付30%,待水电、产证注销并拆除房屋后支付60%,剩余10%于一年后支付。
四、资金支付审批
由申请单位填写《减量化资金申请表》以会签形式对申请资金进行审批。
五、财务监管措施
自2017年开始委托第三方财务监理对我镇减量化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审核。
附件5:
赵巷镇2017年度减量化工作指标任务
按照区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总体要求,区下达赵巷镇2017年度减量化任务为12公顷,力争完成15公顷。我镇锁定减量化任务为21.37公顷。根据灵活适度和区域集中原则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度减量化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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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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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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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下达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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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锁定任务目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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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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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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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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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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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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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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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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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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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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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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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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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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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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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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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镇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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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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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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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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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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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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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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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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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泾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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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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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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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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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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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赵巷镇减量化企业明细表
附件:
2017赵巷镇减量化企业明细表
所属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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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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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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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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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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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色金属冶炼厂(上海建红字模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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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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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清水日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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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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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楠朗铁艺装饰材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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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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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照铝合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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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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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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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泽村37号内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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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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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古朴水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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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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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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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舜爱线带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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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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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伟东铁制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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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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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亿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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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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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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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镇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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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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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灿邦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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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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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景浦混凝土搅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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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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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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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乐美文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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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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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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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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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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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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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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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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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夏1组仓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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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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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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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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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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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东9组仓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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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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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夏12组仓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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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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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夏盛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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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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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吼狮石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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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泾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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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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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珉琪门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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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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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超热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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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赵巷镇减量化工作租金托底暂行方案
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总量控制、增量递减、存量盘活、流量增效、质量提升”的土地管理要求,进一步调动相关村(居)推进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的积极性。在工作中涉及相关村(居)、资产公司集体资产租赁收益减少,结合减量化工作,制定租金托底暂行方案。
一、补贴对象
2017年度减量涉及的村(居)、资产公司。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以减量涉及的村(居)、资产公司由于减量化工作减少的租金收入为依据(动迁企业除外),补贴12个月租金。
三、补贴方式
村(居)、资产公司上报当年度实际减少的租金收入,减量办牵头会同财政所、经管中心、经发办审查核实,由减量化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经镇长办公会通过后,由镇财政所实行转移支付。
附件7:
赵巷镇2017年减量化工作
考核实施办法
有关村(居):
为确保我镇减量化工作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有力推进减量化各项工作,完成区下达任务,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有关村(居)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考核周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涉及领导调任情况则考核奖金按月结算。
三、考核内容
1、有关村(居)作为减量化工作的配合单位,应建立减量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推进工作。有关村(居)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领导,逐层细化分解工作,具体落实到岗到人。
2、有关村(居)应结合各自的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推进目标,确保工作整体进度。
3、有关村(居)应依照我镇减量化政策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企业评估、洽谈、搬离、拆除地上物、复垦和验收等工作。
4、做好减量化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对集体所属资产的补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四、考核方法
1、2017年赵巷镇下达各村(居)土地减量化指标为12公顷,力争完成15公顷。各村(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上报减量化企业,由镇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实施,村(居)考核分成A、B、C、D四档,(A档:面积5~7公顷,主要负责人考核奖金为4万元,B档:面积3~5公顷, 主要负责人考核奖金为3万元,C档:面积2~3公顷, 主要负责人考核奖金为2万元,D档:面积2公顷以下,主要负责人考核奖金为1万元,)另外按1:1比例设置考核奖金对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面积按各村(居)实际完成量为准,奖励明细须报镇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放。
2、本考核不在赵巷镇社会综合考核范围内,届时将单独进行专项考核并奖励。
3、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立项内容为依据,按照全镇统一的标准,定期由镇减量化联席会议根据考核内容对有关村(居)进行督察考评,并由镇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综合考核。
4、考核得分大于等于80分的,按照考核结果予以奖励;考核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的,不予奖励;考核得分大于等于50分小于60分的,在主要负责人的年终报酬内扣其相应考核奖励额的四分之一,考核得分50分以下的,在主要负责人的年终报酬内扣其相应考核奖励额的二分之一。
5、若相关村(居)超额完成A档的减量目标任务,村(居)、公司负责人考核奖金增加5000元/公顷,奖金总额不超过60000元。
五、考核标准
2018年2月由镇减量办组织考核,对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推进减量化工作的村(居),根据考核得分给予奖励,具体考核标准见下表:
减量化工作考核表
考核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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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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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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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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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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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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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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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减量化工作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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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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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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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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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至2月15日制定本区域减量化工作方案和推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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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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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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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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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6日至5月31日完成企业的评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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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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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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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至10月30日完成企业的签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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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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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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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企业的腾退、拆除、复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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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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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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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复垦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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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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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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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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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量化资金专款专用,积余资金严禁擅自挪作它用,由镇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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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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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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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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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历年所有已完成验收地块(包括鱼塘复垦、减量化复垦)种植情况加强长效管理工作,不能抛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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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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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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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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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量化工作相关资料、台账做到规范存档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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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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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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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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