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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赵巷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QE4102000-2019-002

主动公开

赵府〔2019〕15号

2019.03.2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现将《赵巷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20日

赵巷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河道保护,促进水生态修复,根据市河长办《关于开展上海市河道捕鱼“清网行动”的通告》(沪河长办〔2019〕8号)及区河长办《青浦区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工作方案》(青河长办〔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按照属地管辖、水岸并举、综合治理、集中整治的基本思路,对在本镇河道内擅自设置捕鱼网具和设施的行为。按照“全面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的要求,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清网行动,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促进水生态修复。

二、工作内容

对本镇河道内擅自设置的捕鱼网具和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包括: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的渔簖、网箱、地笼网、丝网、板罾网等捕捞装置;同时对河道沿线垂钓等影响水生态修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进行教育劝离。

依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上述河道包括:湖泊洼淀、人工水道、河道沟汊。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3月1日-3月31日)。镇河长办制订全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工作方案并落实工作部署,下发市河长办《通告》。各村(居)通过会议、通告张贴等形式,广泛宣传“清网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村(居)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对辖区内河湖开展地毯式排查摸底,做好台账登记,向相关当事人送达《通告》,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相关当事人自行清理。调查摸底清单(见附件2)于3月20日前报镇河长办。

(二)专项整治(4月10日-5月15日)。各村(居)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对纳入调查摸底清单的捕鱼网具和设施,按照“清单式”进行现场检查。对已自行清理的核实销项;对逾期仍未清理的进行集中整治,必要时请镇专项行动小组牵头协调,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在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捕鱼网具和设施,做到发现一个、清理一个。

(三)督导核查(5月16日-6月10日)。镇河长办组织力量对各村(居)“清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复核。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漏查漏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的,视情予以通报。6月10日前,各村(居)全面总结,认真形成“清网行动”工作报告,上报镇河长办。

(四)长效管理(6月11日-12月31日)。“清网行动”是推行河长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居)应按照网格化、精细化、属地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发现一个、清理一个”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赵巷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河长办。各村(居)要建立专项工作组来推进辖区内“清网行动”,并积极落实行动方案。同时,在重点清网行动推进中,由镇级河长负责推进区域内重点、难点河道的“清网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圆满完成。

(二)落实职责分工。

镇河长办负责统筹推进此次“清网行动”,并会同水务所组织开展督查和考核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具体指导村(居)专项整治行动,必要时会同城管中队对重点、难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党群(宣传)负责落实“清网行动”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

网格化中心负责长效管理阶段的巡查工作,巡查到及时进行派单处置,并报备河长办。

综治中心、信访办负责做好“清网行动”政策支撑,社会稳控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信访和群体性事件。

社发办负责落实没收网具的处置,由巷馨公司具体落实好捕鱼网具、设施等的收集堆放点位和销毁处置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专项经费,明确河长制年度预算内支出。

各村居作为辖区“清网行动”的实施主体,村级河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力量对其所管理的河道内擅自设置捕鱼网具和设施的行为开展综合整治。对于跨村居的河道,相关村居要加强沟通协作,避免出现工作盲区。

(三)整治经费保障。专项整治由各村居负责,镇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涉及村居一定的工作经费奖补,奖补标准:按区域内河道长度1000元/公里,合计16.706万元(见附表3)。收集、销毁处置费用视具体量给予每条30元的收集处置费用,由巷馨公司做好相应台帐资料,河长办核定,预算经费约3万元。两项费用均由河长制预算内经费支出。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方要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大“清网行动”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对“清网行动”进行报道,扩大典型案例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效果。

(五)加强监督考核。“清网行动”专项整治阶段实行周报制度,各村居每周四向镇河长办报送每周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4),由镇河长办予以定期通报;督导核查阶段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另外,将“清网行动”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2.赵巷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调查登记表

3.赵巷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奖补资金表

4.赵巷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周报表

5.赵巷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表

附件:1.赵巷镇河道捕鱼“清网行动”领导小组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