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赵巷镇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实施方案》的通知
QE411000020210001
主动公开
赵府〔2021〕45号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1.07.21
赵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赵巷镇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
同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新城一站大居: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赵巷镇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赵巷镇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实施方案
为全面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本镇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镇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和基础条件,制定赵巷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总体部署,以村容村貌提升、生态环境修复、美丽田园营造、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理落实为主攻方向,弘扬“抢拼实善”新时代青浦奋斗精神,坚持“全区域、全要素”整镇、整村推进,成片实施,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持续推进本地乡村人居环境优化,助推乡村建设行动,为高质量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和乡村振兴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原则
(一)巩固基础。以强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三大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为基础,巩固前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助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着力使乡村宜居宜业。
(二)满足基本。以满足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安全、便利、优质为出发点,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民安全出行、方便村民文体健身、完善公共服务等基础性设施的提档升级。
(三)优化提升。在按区下达的任务清单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依据《青浦区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二合一)实施(标准)指引》(详见附件一),围绕未创建区级美丽乡村的规划保留保护村,开展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工程。
(四)分类实施。按照两年内“全区域”、“全要素”完成的目标任务,各部门、各村围绕任务清单组织和推进。规划保留保护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与区级美丽乡村同创,通过区级考核验收的,视作完成区级美丽乡村建设。
三、实施范围
按照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方案要求,实施范围为8个行政村;按照“二合一”工程要求,2个规划保留保护村实施区级美丽乡村创建(不含已建3个)。详见附件二
四、总体目标
2021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底,用两年时间,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二合一”工程,到2022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区级美丽乡村建设实现规划保留保护村全覆盖。
五、重点任务
围绕区方案和任务清单确定七大类20项重点任务。详见附表三
(一)提升村容村貌
1.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十清二查一改变”,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兼顾村庄内外、宅前屋后,村与村连接处,消除死角盲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动员村居民积极参与,清理垃圾堆物、清除卫生死角、洁净脏乱环境,形成人人动手、全员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健康环境的良好氛围,持续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责任部门:农服中心、三大整治办)
2.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完成2020-2022年赵巷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分阶段目标。抓紧推进拆旧和建新工作,确保2020年签约项目的落地实施,加快安置房建设。(责任部门:规保办)
3.推进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指导和协助村委会完成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村民就诊创建一个更加舒适的格局,方便辖区居民就近就医,为广大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可及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服务。(责任部门:社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实施乡村风貌融合。根据要求逐步对中步、方夏、崧泽开展村庄设计,实施乡村建筑风貌融合,确保农房立面、围墙、院落整体风格协调一致。(责任部门:规保办)
5.开展风貌和功能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创建村主要功能区域实施架空线整理;到2022年底全镇行政村推进村庄公共环境绿化、美化,打造景观节点;增加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开展“小三园”建设,美化庭院环境。(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
6.实施村内道路和破损桥梁改造。加快推进村内破损道路、沿线破损桥梁达标改造。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道路提升示范,提升农村公路沿线景观,加强乡村风貌的串联和融合。(责任部门:规保办)
7.推进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按照赵巷镇郊野单元规划保留村积极申报乡村振兴示范村。同步推进崧泽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申报创建工作,实现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
(二)推进美丽田园建设
8.提升农田环境状况。在村域范围内,聚焦田间地头、农田沟渠、农村道路等重点环节,全面清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保持农田沟渠、田间道路干净、通畅。(责任部门:农服中心)
9.提高农业废弃物治理水平。提升农作物秸秆收集转运处理能力,粮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进一步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97%,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22年,农田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下降到420吨、0.153吨。(责任部门:农服中心)
(三)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10.深化农村垃圾分类和收集模式。巩固提升垃圾分类实效,不断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每日两次上门分类收集全覆盖。(责任部门:社发办)
11.推动农村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推动中步村农村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责任部门:社发办)
(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12.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赵巷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已达到100%,下步做好长效管理工作。(责任部门:水务所)
(五)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13.改善乡村河湖水质。加强2021年镇村级河道长效管理。完成2020年中小河道轮疏项目施工。(责任部门:水务所、河长办)
(六)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
14.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和乡、村道安全隐患整治年度计划落实落地,完成区级下达的提档升级改造任务。加大示范创建力度,聚焦美丽乡村示范村,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责任部门:规保办)
(七)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5.优化管护机制。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进“一网统管”,建设“三大整治综合管理系统”。(责任部门:城运中心、“三大整治办”)
16.深化自治共治。指导各村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完善,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村民主动参与村民自治。(责任部门:社区办)
17.创新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设立桶长制;建立户长制和户长队伍,划分管理网格,落实网格责任,指导各村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机制;设立镇、村二级路长组织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加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协助开展“小三园”建设,美化庭院环境;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河道长效管理;落实田长制相关工作。(责任部门:社发办、社区办、规保办、河长办、水务所、农服中心)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2021年1月至6月,在区级方案征询意见阶段开始,先行开展摸底调研、方案草拟、工作班子组建等前期工作。待区级方案印发、区级动员部署完成,细化本镇实施方案、开展优化工程的方案编制工作,做到“一村一方案”,形成项目清单。2021年9月底前完成50%村建设前期手续,2022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50%村建设前期手续。
(二)实施阶段
2021年12月底完成50%村的年度建设任务,2022年10月底完成剩余50%村的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
分两个具体阶段,第一批考核验收为2021年12月完成,第二批2022年12月完成。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的领导机构,加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组织领导,开展动员部署、现场督查调研,加强领导力促进执行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协调,做实推进力量,负责计划下达,组织开展方案审批、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例会、组织督查考核、工作通报。各责任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细化推进措施和组织推进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建立以村书记、村两委班子全员参与的工作专班,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村民广泛参与。
(二)政策保障
根据实施内容和行政村类别实施分类保障。一是充分利用现有条线政策。村庄改造、村内破损道路、破损桥梁达标改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集中居住归并点的道路提升示范、开放林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化肥农药减施、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水体环境整治、农村“四好农村路”和长效管护资金按现有条线政策执行,统筹推进。二是出台优化提升奖补政策。1.补贴政策。根据规划保留保护村和撤并村分类补贴。5个规划保留保护村,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二合一”工程,主要针对条线未覆盖的项目实施优化提升,聚焦乡村建筑风貌融合、架空线整理、乡村标识标牌导览、“小三园”建设、美化庭院环境、景观节点打造、农田环境整治和村内闲置土地整理等整治内容。按原区级美丽乡村1万元/户(以村庄户籍户数为准)的标准予以区级差别化补贴。2.奖励政策。针对实施人居环境优化和区级美丽乡村“二合一”工程的行政村,根据具体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在0.5万元/户标准内进行区级奖励。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区财政局另行制定。以上奖补资金按区、镇5:5承担。
(三)督查考核
将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年度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实施目标管理。要加大督导力度,建立巡查检查制度,通过交叉检查、日常巡查、 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工作跟踪问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围绕两年全覆盖和高质量完成的工作要求,实施挂图作战、挂牌督战。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制定督查考核办法,每月实施督查考核和通报工作进展,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各村、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方案和推进时间表,每月报告进展情况。要落实对村居的督查考核措施,压实村“两委”班子的工作责任。
(四)舆论保障
通过in赵巷等微信平台、自媒体和其他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信息,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村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充分激发和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热情。
附件:1.青浦区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实施(标准)指引
2.赵巷镇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和区级美丽乡村同创计划名单